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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p99095900/2024-00003
  • 发文机关:洱源县财政局

洱源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建设,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特别是把手上的工作与普法结合起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召开了班子成员以及各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对我局开展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相关工作的开展,使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动员、有措施。

2.我局建立了长效机制,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参加法治讲座,坚持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定期明确学习知识点等方法,保证自学和集中学习时间。为更好的贯彻普法规划,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洱源县财政局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为我局普法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明确目标,学法用法

1.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我局持续推进财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积极推行重大财政决策和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财政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2.继续推进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健全完善财政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大对财政干部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财政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财政干部的重要内容。财政干部要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尤其是与履行财政职能密切相关的财税法律法规,养成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深入实践,落实责任

1.我局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形式、新要求指导财政工作实践,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作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和管理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其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局党组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5.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财税体制改革目标,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加强执法、管理案例整理,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发掘法治宣传教育新亮点,形成新特色,努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6.坚持普法与执法并举,紧密结合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治精神,把执法的过程作为普及财政法律法规的过程,使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理财实践当中,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开展执法的同时,强化典型违法案件在财政普法宣传中的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7.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和预算管理”两条主线,着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管理内涵,面向“财政干部、财会专业人员、执法对象、联系预算单位、服务群众”,采取丰富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持续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项目化。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全面展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有差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理解不到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少数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不够、思想上存在差距

(二)理论学习广度、深度有待提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内法规、财经纪律还不够全面深入和系统,在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特别是再用理论指导和推进财政工作上还有欠缺。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学法用法的氛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学习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班,突出加强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培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普法工作的能力。

(二)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的法治实践。结合法治洱源、依法治县、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践,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践中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云南世界一流“三张牌”的打造、洱海源头保护、绿色发展等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常态化开展。

(三)财政工作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性和均衡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三是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安全、规范、便捷、高效完成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五是严格审批手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时完成资产配置、核销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将继续在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支持下,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中心,按照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意识,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思想建设的首位。深刻领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强化“财”必须服务于“政”的意识。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内容,扎实有效开展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二)加强学习宣传,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工作各项安排部署,加强法治工作宣传,继续开展好“八五”普法和“法律九进”等活动,继续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实施。

(三)强化资金监管提高理财水平。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严、从紧、从细科学合理的创新财政监督的方式方法,把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相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加强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管理。按照简化高效、安全严密的原则,严把预算执行计划申报关、资金使用关、财务核算关,原则上财政资金拨付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积极推进重大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参考依据,全面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

(四)进一步积极担当作为,切实推动财政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前提,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全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集中财力干大事,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把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穿于工作生活之中,全力推动新时代洱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