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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县发展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岗位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洱源建设。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发展改革局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年初,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法治政府建设副局长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统筹。制定了《洱源发展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洱源发展改革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年度计划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库,并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司法考试2023年全局有3名工作人员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完成1名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证更新工作

(二)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依法科学提出全县2023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并依法开展“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依法科学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宏观经济运行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政策调控建议。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及时就县政府下发的涉及县发展改革局职能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建议。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依法科学化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既定的《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议事决策规则》、《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民主决策制度》、《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集体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增强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修改完善《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务报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系列机制,局干部的日常管理制度更趋完善。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物价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2023年,我局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专项行动、烟酒市场价格专项巡查、城市供水供气价格检查等物价专项检查巡查。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假期市场价格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涨价、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坑害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有序。同时,注重平台运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利用12345热线等平台,积极处理社会监督举报事件,认真解决民生价格诉求问题。严格执行价格举报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坚持接报必处、处理准确、反馈及时的原则,查处快速及时。坚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人员持证率100%认真监控物价总体水平,维护物价市场稳定。对重要商品价格实行定点监测,派出工作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价格检查,密切关注价格动态,时向县政府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2023年累计完成各类价格认证案件27件,认定标的金额124.47万元。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与约束。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工作。根据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班子领导工作分工,明确财务、人事、采购、审批、工程建设的分管领导,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局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同时,严格按照既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人事制度、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制度、审批(执法)事项管理制度等五项具体工作制度实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县发展改革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习有差距。部分干部职工对具体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全面和准确,在工作中更注重效益和短期目标,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内部学习机制有待健全,存在内部学习氛围不足,干部职工主动学习观念不强的情况。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单位人少事多,部分关键岗位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导致工作负荷过重。加上近几年老同志退休的多,人结构不够合理,新同志还一时接不上手,工作有时会有脱节的情况。三是执法能力有待提高。对执法工作研究还不够深入,执法能力还存在短板弱项,组织学习相关知识不够多。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素质。一是提高学习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学习教育,主动与同事学习交流,注重把学习与思考、学习与应用结合起来,培养自己善学善思的良好习惯,提高能写会说、能思会干的能力。二是提高创新力。坚持把创新渗透于日常工作的每个环节之中,强化自我超越理念,激励大家努力实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和方法创新,把平凡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出创意。三是提高执行力。坚持把提高执行能力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日事日毕”的执行工作理念。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在工作监督上,落实讲评制和首问负责制等,确保负责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恪尽职守,自觉履行职责。始终牢记自己作为单位带头人的应有的责任,强化教育,规范管理,带好人事干部队伍,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一是强化机关制度建设。全面推动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按制度办事、用制度限权、以制度管人,形成民主议事、团结共事、聚力成事的良好工作局面。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人事考核等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办事制、办事预约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评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全面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二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转变机关作风,改进服务态度,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行为和现象发生。紧紧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抓好项目审批、备案、实项目调度检查,做到“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三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重视抓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四是始终把领导班子能力建设作为履行职能的基础。年初对班子提出“三个必须”,即:必须学习、必须研究、必须敬业。一年来,通过抓班子能力建设,班子成员科学决策、统揽全局的能力强了,履行使命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了,求新求实求效、谋事干事成事的作风强了。领导班子还多次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了解企业所需,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了县发展改革局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三)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局领导班子在廉洁方面始终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把个人形象与单位形象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是严于学习。通过个人自学、局内集中学以及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学习了解了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方面的文件内容,准确把握中央、省州县有关反腐工作的新精神、新动向、新举措、新部署和新要求,牢固树立廉政意识,构筑了反腐防线。二是严于自律。坚持用《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警、自省、自励。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要求,凡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要求别人不为的,自己坚决不为。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机关财务由副局长负责,财务资金及项目安排不直接打招呼。同时,在局内大力推行“三廉三评”,重点针对制度廉洁性、国家投资项目廉洁性、领导干部廉洁性进行评估、评审和评价,实现对局内人、财、物等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监督和全方位的立体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大力倡导移风易俗。三是严于管人。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经常告诫他们要慎微、慎独、慎行,谨守个人操守,不要滥用在领导身边工作的特殊地位,进行卡、拿、索、要,为自己牟利、为他人谋私,做到防微杜渐。时常教育家属,不要随意接受他人请托,不要私受他人的宴请、馈赠,自觉维护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确保了在开展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年度学法守法情况。坚持学习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和廉政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做到学法守法。一是坚持认真学法。一年来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如法网学习、普法考试并通过。二是坚持自觉守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没有发生违法情况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一是对依法行政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汇报,分析解决县发展改革局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把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班子人员调整,及时调整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二是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价管股、审批项目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方案、计划,拟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指导、检查、督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认真组织干部法治学习一是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在开展全员教育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好教育培训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认真组织局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切实强化局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要求,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组织物价相关股室人员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册等活动,大力宣传价格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加强粮食检查、价格监督检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开展常规粮食监督检查,重视节前安全检查工作;对重要商品价格实行定点监测,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价格检查,密切关注价格动态,按时向县政府提供准确的决策证据。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进一步提高我局各事项办理质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全过程监管,促进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实施。



       洱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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