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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相关材料

发布时间:2025-0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洱源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认真落实 2024 年全县公安工作会议精神,高质效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十项重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要求,推动以“三下降一扭转”为目标的专项普法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培训学习,全面提升民警执法办案的能力素质。结合当前规范执法的形势任务和办案部门的紧迫需求,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计划,以政治学习、部门学习等方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刑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内容洱源县公安局在5月、12月集中开展大练兵2次,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组织全局民警对接处警工作规范、受立案、法律文书制作、“四个一律”执行、行政处罚法及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等进行培训学习,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参训民警对案件办理及法律法规适用的能力。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到洱源县公安局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注意事项》为题的“强警苍洱行”系列送教下乡活动;组织开展2次执法突出问题查摆剖析分析会,深入查摆剖析执法问题存在的根源,对存在的问题制作清单,要求责任部门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更新下发《洱源县公安局法制员工作规范(试行)》建立法制员定期培训制度,县局法制大队、基层民警轮流参加省级法制培训3次、州级法制培训3次,参训人员共计10余人次。  

打基础,强机制,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职责。

1、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管理、服务实战的相关制度机制。修订了《洱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办案中心管理职责,办案部门工作职责、监督责任、使用义务,要求严格遵守“四个一律”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局办案中心6名辅警人员落实到位,下发《洱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值班制度》,形成洱源县办案中心日常工作模式和1+6+N应急模式;对县局和派出所办案区开展自查、检查3轮,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故障设备申请换新等有序进行。全面完成了对县局办案区视频监控存储设备达3个月的改造工作。洱源县公安局办案区总10个,已完成智能化改造。1-12月办案中心进入1887人,其中县局办案中心1292人。

2、充分运用好中心的执法数据资源,严格落实执法质控工作 。充分运用好中心的执法数据资源,紧盯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纠偏“三个环节”抓规范执法管理,把中心的执法质控工作严格落到实处。以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同步推进逮捕、起诉、判决社区矫正等协同工作。共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3起,87人;移送起诉案件221起,289人;无绝对不起诉、判无罪的案件刑事立案复议案件10件,其中,复核案件3件,不予受理1件。无复议复核撤销的案件,刑事国家赔偿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总结机制,共巡查行政案件 693件、刑事案件586件、警情9533起,下发《洱源县公安局执法巡查通报》12期,督促各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共考核案件460件,其中行政案件350件,刑事案件110 ,未发现两有一压的案件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情况 公安智慧法治平台常态化开展风险预警处置,截止12月处理预警总数为510条,已签收510条,并对未落实整改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推动全局民警对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的熟练使用,从警情源头排查整治两有一压问题,签收率、反馈率均为100.00%。执法办案场所未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伤残或脱逃等执法安全事故。

(三)开展执法发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进执法规范化不放松。一是执法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2024年3月,根据省、州部署开展执法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治,通过自检自查、交叉检查评查;6月5日,省厅交叉检查组反馈我局问题清单146项,结合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整改责任人,经全局各部门共同努力,9月份完成突出问题整改及验收;二是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配合督察大队完成涉企执法突出问题146起案件的一案一评,信访投诉46件案件的复查工作;三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5月省委政法委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经过对5类重点案件、从7个方面开展排查梳理,对21件重点案件进行核查评查和整改,目前已完成案件整改。

(四)持续推动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洱源县公安局于2024年4月17日下发《洱源县公安局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洱源县公安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洱源县公安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及普法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加强对本部门警种涉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条线指导和自身普法责任落实。派出5名普法工作队员共计开展3轮到基层普法工作;在9乡镇建立“法制副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主任”机制,社区民警依托“穿警服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主任”身份,迅速在社区、村委班子中宣传发动,将工作责任压实到末端。通过微博“洱源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洱源警方”发布普法宣传图文信息、视频、及时答复群众所关切法律咨询。法制大队牵头,协同政工开展“一分钟普法”工作,在网络和案件实例中寻找本地高发的常见警情(新型电信诈骗),由民警、辅警自编自演宣传视频,制作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普法内容。并在“洱源发布”“洱源警方”等新媒体账户上播放。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围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经侦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推出相关普法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经济犯罪、保护野生动植物等政策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执法办案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待提高。公安执法办案服务保障是执法工作中的关键环节,由于经费困难等原因,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十项重点中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办案区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和“一站式”合成办案软硬件建设项目上开展困难。

(二)警力更替得不到有效缓解,直接影响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洱海保护等重点工作,县局被各级各类抽借调民警较多,加之县局民警年龄出现断层,空编的人数与民警的招录、转入进度不匹配导致目前在岗警力总数和警力年龄偏大成为执法队伍建设中无可回避的矛盾。总数不足,人员结构老龄化是执法规范化水平发展限制、队伍主动、创新、活力差的根本原因。

三、2024年洱源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抓住领导干部法制理念学习推动全局法制培训工作发展。2024年以来洱源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律、党内法规等内容,认真组织第一议题学习2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8次,开展全警政治理论学习 48 次。利用每周政治学习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16次,2200余人次。局党委专题研究法制工作9次,研讨交流3次。

(二)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这一硬要求。洱源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了《洱源县公安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明确了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及开展合法性审查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云南省公安机关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工作方案》的内容重点措施及要求,明确了合法性审查审核范围。2024年以来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党委会议题5次,全局性合同、通告等审查8份。

(三)制定完善一批执法规范指引。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于2024620日下发《洱源县公安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试行)》,按流程认真开展前置审查的内部监督活动;结合省厅交叉检查中存在的重复案件注销问题,于712日下发了《洱源县公安局注销案件管理工作规定》,要求全局民警严格执行网上执法办案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警综平台内案件录入、流转、注销等工作要求,解决网上执法办案中擅自注销案件信息等突出问题,加强对网上流转案件执法监督管理;202412月拟《洱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组建1+6+N的管理队伍工作机制,明确规范在日常情况和紧急情况下各部门各模块履职权利和义务,有效推进县局执法办案中心运行管理服务工作。

(四)建立完善监督协作机制情况。全面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管辖、侦办以及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2024年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议13次,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议4次,会商、研究和提前介入12次。统筹研究、协调重大执法事项,研判分析执法整体情况并本级公安机关党委报告执法工作3次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一)持续抓实法治公安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起来,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的核心指导地位。在法制监督工作中始终将规范作为执法行为准则将公正作为执法价值取向将文明作为执法职业素养,不断推动各部门改进执法方式,做到法理情相统一,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进而推动以“三下降一扭转”为目标的专项普法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二)依靠机制体制推进法制监督体系发展。立足现有情况,以机构改革等为契机,最大限度的构架洱源公安法制规范化监督体系。依托建立法制员驻派机制、建立专职法制员工作机制等,从根本上解决法制专职人员老龄化、兼职法制员和执法人员矛盾等现有困局。

(三)加大对执法办案表彰工作力度。2024年度向州局择优推荐2名先进典型作为立功受奖人选。下一步工作中,建议洱源县公安局党委进一步加大对本级执法办案先进典型的选树和表彰力度,推动全体民警比学赶超,不断提升全局民警执法办案能力水平。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