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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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5251881C/2025-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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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

2024年,洱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法治洱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洱源高水平源头保护和高质量绿色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认真组织实施《洱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系统谋划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定期听取并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二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重点课程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4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效。三是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督检考计划并开展专项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实现督察与考评的有效互补、抓考核与促落实有效结合。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认真落实省第一批16项重点事项清单、第二批10项事项清单和州“酒店和民宿”事项,计27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任务,切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全年共办理6938件“一件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县、乡、村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共受理服务事项303412件,办结率100%。政务服务事项更加标准规范,全县38个县级部门和9个乡镇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上对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进行及时完善更新,切实提高公布事项要素的准确度。目前事项办事指南公布率达100%,网上可办率99%,全程网办率93%,承诺时限平均压缩率77.26%。共采集43个部门有关证照发放的电子印章76枚,完成省州推送电子证照的电子印章签章工作,确保电子证照签章率达100%二是持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实现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网上开标率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率“三个100%”。2024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累计69个,交易金额80165.35万元,节约资金共755.79万元。认真落实各项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的要求,全年共减免企业投标保证金1054.86万元。三是实行“互联网+监管”检查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双随机覆盖检查事项计划61项,检查138户,检查事项覆盖率100%;部门联合检查事项覆盖完成率100%四是持续抓好“减证便民”工作,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形成《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全县适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服务事项2743件。五是严格执行12345热线工单接收、转办、回复、反馈、考核的闭环管理机制,健全完善“12345热线+作风建设+营商环境”评价、投诉、督办和反馈工作机制,切实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共办理热线工单1721件,已办结1706件,正在办理15

(三)强化执法监督,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权限、内容、方式、程序和责任等内容,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统筹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赋权工作,按照“乡(镇)、部门协商+县委编办、县政务局、县司法局研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流程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目前共对9个乡镇人民政府下放县级行政职权事项61项到85项不等,平均下放74项。三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和通报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反馈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份。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常态化培训制度,组织全县1000余名执法人员完成了60学时的行政执法培训。六是强化执法队伍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动态管理制度,开展2期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及清理工作。目前,全县持证上岗执法人员1000多名,发放新证151个,25名乡(镇)执法队人员持有综合行政执法证。七是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全县9个乡镇司法所全面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办结31件,其中纠错3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建议书1份。八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

(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政府公信力不断加强。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今年以来,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件,其中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印发4件,向县政府及县人大报备及时率和规范率100%。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及全面清理1次,继续有效12件,废止1件,失效1件,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点项目推进等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制定、评估工作16余次,审查行政协议及政府、部门文件21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21余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做实多元解纷,社会治理效能不断释放。一是扎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发挥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积极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12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381件,调解成功1355件,成功率为98.1%。未发生因矛盾纠纷处置不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共兑付矛盾纠纷奖补、信息线索奖补资金46.6650万元。完成了6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邓川司法所被命名为州级“枫桥式”司法所,2名司法所长被命名为省级“调解能手”。二是探索管理新路径,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同时建成“社区矫正就业基地、公益活动基地”等10个,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提供了场所。全县累计接收矫正对象1910人,解矫1741人,目前在矫169人,无涉黑涉恶、脱管、漏管现象。三是积极推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一条主线、四张网”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深化便民举措,畅通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全县共办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89(其中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案件85)、办理公证事项328件。

(六)创新普法模式,法治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一是以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动重点对象学法、基层依法治理为重点,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日益常态化、长效化,全县无命案发生。二是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对县卫健局等6家单位开展2024年度“谁执法 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三是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和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1486名,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发挥了“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有力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四是严格落实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聘请102名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部及律师、法律工作者等担任全县10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抓实校园法治宣传教育,2024年全州秋季“期末最后一堂安全课”网络直播在炼铁初级中学设主会场五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2024年投入资金10万元建成了三营镇建设乡镇法治文化阵地省级示范项目,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8个,营造“在休闲中普法,在普法中休闲”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有效提高了各级法治文化阵地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使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七)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不断规范。依法接受县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目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6件。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等监督作用,2024年度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项目15个,目前已进点开展审计项目15个,出具审计报告14个,移送处理书14份,报送审计要情1期,专报15期,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开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适时动态更新。2024年,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办结19件,办结率100%,所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均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正确。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4年,洱源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升,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差距。二是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增加,“放得下、接得住”的风险和压力逐年增大,一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还需提高。三是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少数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服务群众意识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行政执法质效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执法部门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发案量高。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不完善,基层执法部门执法权责不匹配、执法力量不足。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夯实主体责任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完善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坚持以述法、督察、考核为抓手,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持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为重点,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三)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效率。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四)持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规范行政复议审理流程,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抓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

(五)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巩固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成果,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总结推广普法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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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