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决定开展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有创业能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在我省创业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二、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额度15万元,合伙创业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15万元以内的标准,最高额度为75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创建就业扶贫车间优先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2020年发起的“创业担保贷款”,本金到期一次还清,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承贷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2020年起发放的“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本金偿还方式从5次还款模式调整为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三、申请程序
(一)申领资料
1、时间:2020年3月 17日开始
2、地点:洱源县就业社会保障中心一楼就业窗口或各镇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申报材料:
①小额贷款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
1、贷款书面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4、担保人夫妻双方(必须其中一人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担保承诺书、工资证明;
5、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农民工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复转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及《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
6、贷款审批表。(3份)
②创业贷款人员请提供以下材料
1、贷款书面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创业计划书
4、申请人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5、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农民工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复转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原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6、担保人夫妻双方(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担保承诺书、工资证明。
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及 “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暨《创业计划书》可到洱源县就业社会保障中心一楼就业窗口或各镇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也可直接下载打印。
咨询电话:0872-5127307、0872-5123783
附件:附件①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