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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9-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县人社局原在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的事项涉及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1.根据大理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大人社通〔2015227号)要求,自201611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办理及复核工作由县医保中心办理,不再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

2.根据大理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大人社办〔20158号)要求,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确保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及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精准高效,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登记工作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就业局共同办理,不再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办理。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