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社区)居民:
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洱源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参保缴费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洱源县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长期在县域内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及其子女。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个人缴费标准
2019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220元/人/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不再单独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
三、参保缴费办理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
四、参保缴费方式及办理地点
(一)参保缴费工作由镇乡政府组织实施,村委会(社区)负责收缴。
(二)在洱源县居住的城乡居民持户口簿或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合作医疗证》、《大理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在规定时限内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社区)以户为单位申请办理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三)原城镇居民及外来人员到辖区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办理参保缴费。在我县居住的外籍人员,可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四)我县所有参保人员也可通过云南人社12333网手机APP办理自助缴费。
五、特殊群体参保资助政策及缴费方式
(一)全额资助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等)由资助部门于11月10日前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个人不缴费,村委会(社区)在缴费名册上备注。
(二)定额资助人员(包括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实行先缴后补,由个人全额缴纳后,资助部门根据相关资助政策,将定额资助金额120元/人/年通过个人账户资助到位。
(三)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参保:个人缴费220元/人/年,实行先缴后补,由个人全额缴纳后,具体资助金额由卫计部门按政策规定通过个人账户资助到位。
特此通告。
洱源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