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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洱源县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洱源县201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201812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二、年审内容

201811日至1231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为: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及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等情况。

三、年审方式和程序

(一)年审方式:网上年审。

    (二)年审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 http:

//www.ynhrss.gov.cn),点击“12333公共服务,进入网上大厅后,登录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年审信息系统),按照年审信息系统的要求填报单位和职工2018年度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等年审数据;或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在网上办事栏目,逐步选择部门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办理在线办理等选项图标后,按系统提示登录填报;

    2.用人单位将申报的年审数据上传至年审信息系统

    3.“年审信息系统根据年审管辖范围自动将用人单位填报好的年审数据传送至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杓,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申报的年审数据进行审查,并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三)年审数据申报时间:2019314-630日。

     四、相关规定

(一)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9630日)前年审信息系统收到用人单位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二)至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9630日)年审信息系统尚未收到用人单位年审数据或年审数据申报截止时间(2019630日)后收到用人单位上传年审数据的,视为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按《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根据《云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规定,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B级;连续三年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C级。

(四)县属建筑企业未按规定参加年审,将不予出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

(五)用人单位不如实填写年审数据的,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年审信息系统是否收到用人单位年审数据和收到的时间以年审信息系统出具的证明为准(此证明用人单位可自行打印留存)。

 

年审业务联系电话:0872-5127964

        年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670-2777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