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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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工伤认定结果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9-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169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王美娟8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姓 名

性别

事故时间、受伤经过

以及医疗救治基本情况

拟认定意见

备注

1

洱源县财政局

王美娟

    2018年11月14, 王美娟同志根据县委工作安排在右所镇中所村委会开展“三禁四推”工作时不慎在田间摔倒,经大理江尾飞龙正骨医院诊断为:“1T12压缩性骨折;2L12右侧横室骨折。”。

认定为工伤

2

洱源县第一中学

20181261740分许, 李钊同志在骑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在腾飞路街心花园路口2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经大理江尾飞龙正骨医院诊断为:“左膝胫骨平台骨折”;该交通事故2018127经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第532930420180001583号)调查得到的事实:“当事人刘仁远驾车时不按规定会车,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李钊无责任。”。

认定为工伤

3

洱源县第一中学

王锦花

20193717时00分许,王锦花同志在洱源县第一中学图书馆前参加学校组织的“三八妇女节”跳绳活动中不慎受伤,经大理江尾飞龙正骨医院诊断为:“右腓骨外踝骨裂”。

认定为工伤

4

洱源县第一幼儿园

施瑞菊

201812121430分许, 施瑞菊同志在洱源县第一幼儿园厨房打扫卫生时不慎滑倒,经洱源县中医医院诊断为:“1、左侧第56肋骨骨折;2、左手软组织损伤。”。

认定为工伤

5

云南新希望邓川蝶泉乳业有限公司

李明东

2019130上午930分许, 云南新希望邓川蝶泉乳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组织年会聚餐,李明东同志受生产部负责人指派在参加杀猪活动的过程中不慎被猪咬到左手中指,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中指末节不全离断”。

认定为工伤

6

云南洱源九气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杨志菊

2019131上午850分许, 杨志菊同志在云南洱源九气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万鸟归巢苑111号房清理泡池时不慎滑倒受伤,经大理江尾飞龙正骨医院诊断为:“左腓骨外踝骨裂”。

认定为工伤

7

洱源县茈碧湖中心学校

杨丽花

2019228上午1030分许,杨丽花同志在宁湖第一小学教学楼搬运三年级教科书,在下楼梯时不慎滑倒受伤,经洱源县医院诊断为:“左侧踝关节挫伤”。

认定为工伤

8

洱源县国有林管理局

朱志强

201812111020分许,朱志强同志在回单位上班途中在西景线K2292 200米(下山口至赶羊涧路段3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此交通事故经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1211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第532930420180001605号)认定:“当事人朱志强负全部责任。”。

不予认定工伤

本人负全责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反映。

通讯地址:洱源县行政中心县人民政府一楼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671200,联系电话:08725127054,监督电话:08725127962(县人社局办公室)。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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