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16〕92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加工伤认定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防止骗取工伤保险基金,做好基金风险防控,确保基金安全,保障工伤职工和参保单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权益,现将杜锦雄等8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姓 名 |
性别 |
事故时间、受伤经过 以及医疗救治基本情况 |
申请人 |
拟认定意见 |
备注 |
1 |
云南时骏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杜锦雄 |
男 |
2019年1月24日上午7:35分许,杜锦雄同志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十中心医院诊断为:“1、创伤性特重型颅脑损伤:(1)颅底骨折;(2)创伤性气颅;(3)脑脊液耳漏;(4)脑脊液鼻漏;(5)颅骨多发骨折。2、面部多发骨折;3、面部多处软组织挫裂伤;4、误吸;5、双侧肺部感染;6、双侧胸腔积液;7、低体温;8、低血容量性休克;9、呼吸性酸中毒;10、低蛋白血症;11、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该交通事故经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2月20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第532930420190000128号)认定:“当事人杜锦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刘运明负同等责任”。 |
单位 |
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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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理金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姚磊 |
男 |
2019年3月17日下午2时30分左右, 姚磊同志受公司指派携同公司副总经理刘梅到剑川县云南滇本草药业有限公司内与大理宏磊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程发商谈金颐地产“金颐﹒香榭”二期绿化问题过程中突发疾病,经剑川县人民医院转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无效于2019年3月18日死亡。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1、蛛网膜下腔出血(颅内动脉瘤破裂?);2、呼吸、心跳停止,心肺复苏术后;3、误吸、吸入性肺炎;4、内环境紊乱:失代偿性代谢性酸中毒并呼吸性酸中毒,高乳酸血症。”;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3月18日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亡原因”为:“呼吸心跳骤停”。 |
单位 |
认定为工伤 |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5月28日作出复核意见:“建议认定为工伤。”。 |
3 |
云南省洱源县第一中学 |
李珍锡 |
男 |
2019年3月22日上午10:40至11:20分之间,李珍锡同志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学生踢足球时不慎跌倒导致左手受伤,经大理江尾飞龙正骨医院诊断为“左腕舟状骨撕脱性骨折”。 |
单位 |
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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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云南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洱源分公司 |
杨文华 |
男 |
2019年4月16日下午2:00左右, 杨文华同志在牛街乡牛沙公路工地上班时不慎被皮带机绞到左手受伤,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前臂尺侧腕伸肌撕脱离断;2、左前臂筋膜内血肿形成;3、左上肢多处软组织擦挫伤。”。 |
单位 |
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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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云南西南红饲料有限公司 |
张良 |
男 |
2019年3月28日上午10:10左右, 张良同志在云南西南红饲料有限公司上场进料口卸玉米时不慎被袋装玉米压伤右肩,经大理江尾飞龙正骨医院诊断为“右肩关节脱位”。 |
单位 |
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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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云南西南红饲料有限公司 |
杜玉堂 |
男 |
2019年4月22日上午8:30左右, 杜玉堂同志在云南西南红饲料有限公司上班时在车间制粒过程中更换横模时不慎夹伤左手,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手小指外伤并血管神经肌腱关节囊损伤;2、左小指指尖关节脱位;3、左手环指甲床损伤。”。 |
单位 |
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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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洱源县茈碧湖镇人民政府 |
王潓涛 |
男 |
2019年5月15日下午3:00左右, 王潓涛同志根据县自然资源局及镇政府领导工作安排,在对茈碧湖镇永兴村委会张兴祥户入户开展卫片执法图斑调查过程中,被其所养恶犬咬伤。经洱源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侧足踝部、小腿犬咬伤”。 |
单位 |
认定为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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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潜山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李桂萍 |
女 |
2019年5月16日下午2:10左右, 李桂萍同志在潜山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洱源县分公司承建的文碧源商贸住宅小区二期1#楼搭设安全通道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1.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并肺挫伤;2.左侧胸腔积液。”。 |
单位 |
认定为工伤 |
用人单位注册地为安徽省安庆市 |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6月3日至6月7日),我局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及举报。反映以及举报的重点为不属于工伤范围,而用人单位或职工及近亲属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违法违纪行为。
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所举报工伤情况,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经查属实的,将对申请人(单位)追究相关违纪责任,对已骗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取消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通讯地址:洱源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茈碧湖镇文碧路南延长线)四楼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邮编:671200,联系电话:0872—5127735,监督电话:0872—5127962(县人社局办公室)。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