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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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56623448X/2024-00031
  • 发文机关: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5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社会保险补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9年度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是在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力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一)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1日起至12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灵活就业的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0%或者50%两个档次(4972.8/年或者6216/年)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以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就业困难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以及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个人缴纳了40%50%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如下:

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的认定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登记失业时间为准),个人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档次为40%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207元/月;个人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档次为50%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259元/月。

2、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之外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个人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档次为40%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276元/月;个人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档次为50%的,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345元/月。

三、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法定退休年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为准)。

(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报补贴程序和申请材料

(一)各类企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申报:

1)《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单位)》;

2)《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名册》;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4)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6)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

7)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及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单;

8)小微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9)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信息。

(二)灵活就业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以及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后,由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递交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如下:

1)《大理州洱源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个人)》;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时间页面复印件;

4)由本人签字、所在村社区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5)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6)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有效的低保证明材料;

7)残疾人需提供有效的《残疾证》复印件;

8)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盖章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

9)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延长享受的需提供社保出具的证明;

10)申请人银行账户(洱源县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五、其他事宜

(一)就业困难人员的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的(以社保缴费申报工资额为准),停止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洱源县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

(二)已在失业保险基金或就业补助资金中享受社保补贴累计3年的不再给予社保补贴。

(三)经审核合格后,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县就业局兑现补贴,并将补贴情况登记在其《就业创业证》上。

(四)基本养老保险档次60%以上(含60%)和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缴费基数已经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200%,不在本年度社保补贴范围内。

(五)本次补贴对象中户口簿上城镇户籍或农村户籍无法区分的城镇户籍人员需由申报人到所在社区(村委会)办理证明材料并到所在乡镇加注审核意见。

六、申报时限及地点

申报期限:公告之日起2019年12月4日下午5时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地点: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直接向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申报(洱源县茈碧湖镇文碧路洱源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局综合服务窗口);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向户口所在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未尽事宜请咨询洱源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咨询电话:0872-5329001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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