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我县就业扶贫工作,鼓励更多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结合当前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时节,便于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申报交通费补助,现将申报须知告知如下:
申报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跨省务工、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凭车票按最高不超过500元/人的上限标准向输出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一次性交通费补助,低于上限的按实际价格给予补助,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补助(仅限陆路交通),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1.跨省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及建档立卡户证明;
2.与企业签订的三个月以上有效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3.《洱源县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费申报审批表》
4.本人实名车票。
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申报材料直接到县劳动就业局申报或交镇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到县劳动就业局办理。
详情咨询洱源县劳动就业服务局,电话:0872-5127307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