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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56623448X/2023-00129
  • 发文机关: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21〕3号)和《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灵活就业的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缴纳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023年度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应是在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1972年12月31日前出生)和女年满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力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即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满一年的人员,且登记期间内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

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个人缴纳了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60%、70%、80%、90%、100%五个档次的,按照414元/月标准给予养老保险补贴。

(二)各类企业(单位)补贴标准

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法定退休年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为准)。

(二)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报补贴程序和申请材料

(一)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申请人所提供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之后,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递交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如下:

1)《大理州洱源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个人)》;

2)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进行查验);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时间页面复印件;

4)由本人签字、所在村社区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5)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6)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洱源县民政局开具的低保证明材料;

7)残疾人需提供有效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进行查验);

8)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盖章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

9)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进行查验);

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延长享受的需提供社保出具的证明;

11)申请人银行账户(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各类企业(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直接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1)《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单位)》;

2)《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名册》;

3)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5)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

6)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及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单;

7)小微企业招用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8)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信息。

五、其他事宜

(一)有以下情形的不享受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已在失业保险基金或就业补助资金中享受社保补贴享受期满的;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人员;

3.已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人员;

5.村居两委人员、乡村医生和农村户籍人员。

(二)补贴完成后由就业局将补贴情况在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上进行登记。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洱源县茈碧湖镇文碧路南延长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就业综合服务窗口

未尽事宜请咨询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2-5329001;0872-5123783。

附件:1.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单位)

2.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名册(单位)

3.大理州洱源县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个人)

4.灵活就业证明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