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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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康安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康安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洱源康安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1713日-2021719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5122567

3、电子信箱:eyxhbjhpg@126.com

4、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洱源康安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三营镇永乐村委会子村(原三营镇第三中学)

三、建设单位:洱源康安精神病专科医院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洱源县三营镇永乐村小洱线北侧,三营镇永乐村委会子村(原三营镇第三中学)。本项目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属社会服务业,主体工程:主要由门诊综合楼、男病区住院楼、女病区住院楼等3栋单体建筑组成;附属工程:为满足医院设计及服务要求,本项目加建一间简易房以及一间洗衣房,并在门诊综合楼、男病区楼之间加建连廊,连廊内布设治疗室(配液室)和抢救室。简易房位于男病区楼南侧,建成后作为医院康复中心文娱室,洗衣房建设位置位于项目原旱厕位置。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项目运营期项目废水产生由住院部废水、门诊部废水、厨房废水以及洗衣房废水构成。

(二)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装修产生以挥发性有机物为主的装修废气等。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异味(固体废物暂存异味、污水处理设施异味、医院消毒异味)、油烟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噪声和备用发电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此外,院内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社会生活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房屋改造拆除的砖块等建筑垃圾以及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

七、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区雨天情况下的地表径流以及少量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项目区配套设施齐全,施工人员如厕、洗手均可在校园内已建成卫生间内进行,水泥搅拌等其他工序基本无废水产生。运营期项目区污水经收集后排入调节沉淀池混合均匀,经院内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水量为30t/d,工艺采用二级处理+深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场外的村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三营镇官南污水处理站。

(二)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洒水、采取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扬尘量。运营期食堂油烟废气置集气罩、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设施收集净化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存放于生活垃圾收集箱内,通过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同时对垃圾收集处及时打扫、消毒,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设于1号楼南侧,用于临时存储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均用装袋、放密闭容器中,建筑有一定的防护距离,并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消毒处理。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化设备,各处理单元均加盖密闭。

(三)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设置施工围档,提升泵等采取基础减震、构筑物隔声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合理布置污水处理站位置远离周边居民,采用噪声较小的小型医疗器械、检验设备、发电设备,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喧哗等措施来控制人群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料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运营期间医疗废物按照单独收集、当日消毒、专用包装物包装、送专用暂存间贮存、安全处置的程序进行严格管理,及时将医疗废物包装并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由各科室采用袋装、黄色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清洁员用专用垃圾桶经通道运至项目医疗废物暂存间,由专人进行登记、计量,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专车来场清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置场集中处置。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以,密闭收集后在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分别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部分每天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消毒脱水后,封装委托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2021713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202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