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黑潓江洱源段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5122567
3、电子信箱:eyxhbjhpg@126.com
4、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黑潓江洱源段治理工程(一期)
二、建设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
三、建设单位:洱源县水务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属于黑潓江干流洱源端治理工程(一期),治理河道总长27.81km(其中治理干流河长24.06km,支流治理河长3.75km);治理段位于乔后镇、炼铁乡。本次治理工程共分为4个治理段,包含黑潓江干流4个治理段以及1条支流弥沙河。治理河道总长27.81km,治理堤长34.69km;新建排涝口76座,新建亲水台阶72座。项目总投资26512.78万元,环保投资1002.66万元。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项目废水产生由河堤修建、改造取水坝时修建围堰会产生基坑涌水,混凝土拌和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施工营地临时生活区废水等构成。
(二)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运输车辆尾气,装修产生以挥发性有机物为主的装修废气等。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少量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临时表土、废弃水泥袋等。
七、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在河堤修建、改造取水坝时修建围堰会产生基坑涌水,根据需要修建简易沉淀池对其进行沉淀处理后排放,减少泥沙排放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每个施工区配套设置沉淀池,对混凝土拌和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冲洗废水禁止直接排放。工程机械停放场沿堤线布置,每个机械停放场应设置一座隔油沉淀池,对机械含油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项目施工营地设置临时生活区,施工区使用旱厕,生活区配套设置隔油池及沉淀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粉尘的逸散。项目建筑砂石料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防尘布遮盖,防止运输过程中施工材料的洒落。项目施工营地堆存的砂石料、水泥等建筑材料会产生一定的粉尘,砂石料、水泥应采用防尘布遮盖、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以减缓区域粉尘影响。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在有居民点工程段设置临时围挡,夜间禁止施工。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各个施工区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乡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置,严禁随意丢弃、焚烧和向河道内倾倒;临时表土堆存过程中,堆放的四周采用编织袋挡墙,采用土工布覆盖;临时表土用于后期回填。废弃水泥袋等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机械车辆运至炼铁乡、乔后镇修理厂修理,施工营地不设置机修场所,施工期间没有危险产生及存储。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2022年1月5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