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三营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洱源县三营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5122567
3、电子信箱:eyxhbjhpg@126.com
4、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洱源县三营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二、建设地点:洱源县三营镇新联村永胜村
三、建设单位:洱源县自然资源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潓腾环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
洱源县三营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修复 3 个矿山,主要实施内容为:地表重塑工程、边坡修整复绿工程、截排水工程、灌溉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等,修复总治理面积约 76.08h ㎡,总投资约 17810.1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2 万元,占总投资的 0.29%。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为少量施工废水。
(二)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区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产生的大量粉尘。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削坡清理、平台场地平整、截排水沟开挖、水池建设等产生的废土石方、生活垃圾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
七、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1、项目施工废水设简易沉砂池收集,然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期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取土工程,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情况,以便在雨前及时将填铺的松土整平,对松散的坡面进行临时覆盖,减缓暴雨对坡面的剧烈冲刷。
3、为防止雨水冲刷形成地表径流,建设单位在 3 个修复区外围设置截排水沟,并在修复区设置沉淀池,利用自然坡度,将雨水自流导出修复区。施工期产生的地表径流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洒水降尘;植被养护期产生的地表径流经收集沉淀后,作为绿化灌溉用水。
(二)废气处理措施
1、施工区进行土石方开挖回填均会产生大量粉尘,促使区 TSP 浓度升高,对周围环境形成严重影响,施工时需对场地及外围洒水车洒水降尘,降尘按早中晚各进行一次洒水,施工期对二南砂场西南方位 144m 散户居民点一侧设置施工围挡、篷布遮盖等措施,减少修复过程粉尘产生的影响。
2、合理安排进入工地车辆,运输道路及时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路面清洁、湿润,减缓行驶车速,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土石方不能及时回填的应当采取覆盖措施。
4、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维护保养,使机械、车辆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和淘汰设备,以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防治措施
1、严格按《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施工时间和施工噪声的控制;
2、在施工机械中选择低噪声设备,闲置设备应关闭或减速,设备注意适时维护, 避免部件松动等情况使噪声增强,对二南砂场西南方位 144m 处散户,禁止休息时间施工,源强较大的设备远离这一侧;
3、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出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运输,施工现场加强管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清理产生的废土石方直接回填至露天采坑中,多余的废弃石方由洱源县人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销售收益全部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由村镇生活垃圾点清运处置。柴油发电机不在项目区更换废机油,统一到机械设备维修点保养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2023年4月19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