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734336814/2023-00098
  • 发文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洱源县右所镇3万亩绿色有机水稻基地建设项目-稻米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右所镇3万亩绿色有机水稻基地建设项目-稻米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洱源县右所镇3万亩绿色有机水稻基地建设项目-稻米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3517日-2023523日(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872-5122567

3、电子信箱:eyxhbjhpg@126.com

4、通讯地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洱源县右所镇3万亩绿色有机水稻基地建设项目-稻米加工厂

二、建设地点: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右所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大理创鑫钢构有限公司位于洱源县邓川工业园区839.96m²的土地建设稻米加工厂,年加工稻谷49020t。项目主体工程为加工厂房(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面积1764.51m²;储运工程为稻谷仓3座、稻壳仓1座、糙米仓1座、凉米仓4座、碎米仓2座、成品仓2座;辅助工程建设卫生间及消防水池;配套建设供水供电设施。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4.62%。

六、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及焊接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卸料粉尘和生产加工粉尘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运输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及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杂质、砂石、废包装袋、化粪池污泥、除尘器收尘。

七、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过程,不外排。运营期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废气处理措施

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洒水、采取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扬尘量。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和焊接废气经过周围植被的净化吸收后,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运营期拟在地埋式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卸料粉尘、大米加工粉尘经除尘处理后由1根20m高、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时减速慢行,设置施工围挡,提升泵等采取基础减震、构筑物隔声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对于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以减少风管振动,减低噪声;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避免设备老化引起的噪声,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并增加相关操作岗位工人的个体防护。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土石方用于项目区回填和覆土,其余由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运营期杂质、砂石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粉尘袋装收集后作为饲料出售处理;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回收站回收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供周边农户用作农家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矿物油由检修、维护单位带走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2023517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

       20235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