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洱源县第一中学委托对洱源县第一中学文印室(鸿儒楼一楼 原文印室)进行公开招租,文印室情况及相关要求可参照《洱源县第一中学文印室社会化公开招租须知》(以下简称《须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及底价
招租内容为洱源县第一中学文印室一间(洱源县第一中学鸿儒楼 原文印室),招租面积约为15m2。招租底价为人民币20000元/年。
二、竞租人条件
具有从事文字印刷业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及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10日上午8:00至11:00及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3)竞租保证金交纳:竞租保证金可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在2014年10月10日下午17:00时前打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户名:洱源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局
开户行:洱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
账 号:5300010183676012
四、公开竞租时间:2014年10月11日 下午14:30
五、公开竞租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印刷经营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基本从业资质证明,竞租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验审,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或签章(加手印)由交易中心收存。
(2)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5000元。
(3)本次招租期限为三年(具体时间从合同签订日起算)。承租方在租赁第一年内若能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所交接的业务,且没有出现违约情况。双方将继续签订后两年的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若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后两年租金在续签合同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4)承租方只限经营复印、打印、彩印、油印等文印业务。如需增加其它业务,需与甲方商定,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经营。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的运行需服从洱源县第一中学的管理,具体的管理要求应满足《须知》所写明第七、第八及第九条要求。
(6)在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调整、政府要求、台风及地震等)需对承租方运行进行安排,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租赁金额按使用时间计算。
(7)竞租结束后,由洱源县第一中学与承租方签订《洱源县第一中学文印室租赁合同》,竞得方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方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联系方式
委托方:洱源县第一中学 受托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872-5123391 电 话:0872-5329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