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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洱源县第一中学小卖部进行公开招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洱源县第一中学委托对洱源县第一中学小卖部铺面一间(门市部一间及住房一间)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宜请参照《洱源县第一中学小卖部招租须知》(以下简称《须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及底价

洱源县第一中学小卖部铺面一间(包括门市部一间及住房一间),门市部面积为24.75 m2,住房面积为24.75 m2,招租铺面总面积共49.5m2。招租底价为人民币50000/年。

二、竞租人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及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2014102820141103上午8:0011:30及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3)竞租保证金交纳: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5000元。竞租保证金可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在20141103日下午17:00时前打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帐户名:洱源县政府政务服务局

开户行:洱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

账号:5300010183676012

四、公开竞租时间:20141104 14:30

五、公开竞租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等基本从业资质证明,竞租人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验审,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或签章(加手印)由交易中心收存。   

    3)本次招租期限为三年,具体时间从合同签订日起算租金支付方式为: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若继续签订后两年租赁合同,租金在续签合同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付清。

    4)承租方只限经营百货、文具等零售业务。不得经营《须知》中禁止的业务,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以及管制刀具等物品。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需服从洱源县第一中学的管理。承租方应保证租赁资产的完整可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且安全责任自负。

    6)在租赁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调整、政府要求、台风及地震等)需对租赁场所进行安排,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租赁金额按使用时间计算。

    7)竞租结束后,由洱源县第一中学与承租方签订《洱源县第一中学小卖部租赁合同》,竞得方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方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联系方式

 

委托方:洱源县第一中学       受托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人:杜莲丽

  话:13988501298                电话:0872-5329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