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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洱源县土地事务所闲置土地进行公开招租公告(2014-14)

发布时间:2014-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洱源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洱源县土地事务所闲置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内容

洱源县土地事务所闲置土地一宗;面积为3.4亩,本宗地块区位好、地理位置佳、交通便利。

二、招租方式、租期、租金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本次公开招租的加价幅度为5000元。

()租赁期限和租金:租赁期限为五年,租金底价为每年12万元。(五年租金合计60万元)。

三、竞租人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报名及招租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412820141212日上午830113014001730(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三)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可以用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在201412月12日下午500前打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洱源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局

开户行:洱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

号:5300010183676012

(四)公开竞租时间:20141215日上午9:00(星期一)

(五)公开竞租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五、其他事项

(一)自然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件原件验证及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

(二)报名时需交纳竞租保证金1万元

(三)本宗地出租期限为5年,租金支付是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后10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余后每年租金于次年的 110付清。

(四)本宗地租赁期间内不准建造永久性建筑物。

(五)租赁时间5年到期后,竞得人必须在1个月内清理、撤除建筑物并搬离承租地,逾期则归土地事务所所有。

(六)竞租结束后,由洱源县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署《租赁合同》

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联系方式

委托方:洱源县国土资源局         受托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872 5127211     联系电话:(08725329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