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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县民政局临腾飞路铺面进行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04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洱源县民政局委托对县民政局临腾飞路二间铺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铺面及底价

    洱源县民政局临腾飞路二间铺面,铺面总面积约为50㎡,二间铺面招租底价为人民币15000/

二、 竞租人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报名及招租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5326日至20154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三)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可以用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在201541日下午1700时前打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洱源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局

开户行:洱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

  号:5300010183676012

(四)公开竞租时间:201542日上午930(星期四)。

(五)公开竞租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二)报名时需交纳竞租保证金3000

(三)铺面出租期限为2年(2015414日至2017413日),租金支付具体是签租赁合同时先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20163月底以前付清。

(四)铺面使用范围:铺面不得经营网吧、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噪音大、有废气污染的行业和项目。

(五)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必须服从洱源县民政局的管理,保证租赁资产的完好和安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且安全责任自负,铺面耗用的水电费、税金及其他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对铺面另有安排,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竞得人新老交接期限为10天。(即201543---12日止)

  (六)竞租结束后,由洱源县民政局与竞得人签署《铺面租赁合同》

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联系方式

委托方:洱源县民政局              受托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8725124030           联系电话:(08725329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