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5251881C/2022-0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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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2015年A级绿色食品水稻大田化除农药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5-04-0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对洱源县2015年A级绿色食品水稻大田化除农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确定采购供货单位。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洱源县植保植检站           
    2、项目名称:洱源县2015年A级绿色食品水稻大田化除农药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到位。
    4、供货期及地点:接中标通知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供货完成。
    交货地点:洱源县邓川镇、右所镇、三营镇。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农药必须“三证”齐全,且在水稻移栽田登记使用,并达行业标准要求。
    6、资格条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6.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货物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3  投标人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危险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4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5  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若为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
    6.6  投标人投标产品具有:①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文件)、②农药登记证、③农药产品标准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6.7  若为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6.8  投标人参与报名时提供样品一式三份,作为投标人中标农药(货物)标样进行封存备案(采购人在开标前对样品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实);
    6.9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6.10  投标产品质量:确保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1日以后生产。
7、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证于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到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南区灵应路)参加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危险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产品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农药产品标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⑥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⑨若为经销商(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⑩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书复印件;(11)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查验。经审核,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件为虚假证件,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人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名。
    8、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南侧住建局一楼)
    9、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6日8时30分
    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南区灵应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左磊丽
地址:洱源县腾飞路 5号                 电话:0872-5125968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0872-5329633
地 址: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南区
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 闻女士
通讯地址: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南侧(洱源县住建局一楼)    
邮编:671200         联系电话、传真:0872-5122703
采购货物技术指标及要求

农药名称
规格
单位
最高控制单价
(元/袋)
计划采购数量
(袋)
金额
(万元)
23.5~24%乙氧氟草醚乳油
10ml/
2.5/
30000袋 
15.00
20%乙草胺可湿性粉剂
25克/袋
2.5/
30000

要求:
1.产品的含量、剂型和包装规格必须符合要求,且单价在最高控制单价内;
2.采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签订合同数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