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洱源县邓川镇财政所的委托,对洱源县邓川镇财政所铺都没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铺面及起始价
位于邓川镇德源山的洱源县邓川镇财政所铺面2间,坐东朝西、由北至南面积分别为:1号铺面20㎡,招租底价为2400.00元/年;2号铺面18㎡,招租底价为2200.00元/年。
二、竞租人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报名及公开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洱源县邓川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邓川镇人民政府内)。
3.保证金:需交纳竞租保证金每间为:¥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竞租保证金可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在2017年9月14日下午16:00时前打入洱源县邓川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洱源县邓川镇代管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农行洱源县支行右所营业所
账 号:24-310201012000179
4.竞租信封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洱源县邓川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递交时间:2017年9月15日9:00~9:30分。
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9:30分。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视为无效。
5.公开竞租时间:
2017年9月15日9:30分。
6.公开招租地点:洱源县邓川镇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自然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银行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金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竞租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
3.本次招租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租金按每年10%递增。
4.铺面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应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查验。
5.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各种税费;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店铺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店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6.承租人的铺面租金在双方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三年的租金(如遇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提前终止合同,则按实际使用的月数来支付铺面租金,剩余租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并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损失)。
7.竞租结束后,由出租方与竞得人现场签署《招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公开招租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暗投招标方式进行。竞租人在公开竞租之前填写好《铺面招标公开招租报价表》(报价须大于或等于铺面起始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将报价表装入我中心配发的信封内密封,竞租人在信封签字(加手印)密封,未按要求封装的不予以接收。在公开竞租截止时间前直接把按要求封装好的信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给邓川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按铺面号数顺序依次拆封,并经现场公证有效后,最高报价者竞得该铺面。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最高报价者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必须大于第一轮报价的最高报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若报价再次出现相同,依此类推。
9、若每间铺面参加竞租人少于2家时,则该铺面公开招租失败。
五、联系方式
委托方:洱源县邓川镇财政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887203369
洱源县邓川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376920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