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MSFZB-DL2017016
昆明盛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洱源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洱源县环境保护局铺面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公开招租铺面及起始价
位于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坐南朝北2间铺面,大门以西第2间铺面的面积为48㎡,第4间铺面的面积为48㎡,铺面租期为三年。每间招租底价为人民币16000元/年。
二、竞租人条件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报名及公开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3.保证金:需交纳竞租保证金每间为:¥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竞租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支付(须从竞租人个人账户转至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在2017年12月13日下午16:00时前打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帐户名: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300010183676012
4.竞租信封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4日8:30~9:00分。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9:00分;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视为无效。
5.公开竞租时间:
6.公开招租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四、其他事项
1.自然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银行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金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竞租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
3.本次招租期限为3年(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4.铺面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应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查验。
5.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不得经营餐饮和机动车销售行业。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各种税费;在租赁期内,事先未征得环境保护局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铺面房的原有结构和用途,不得将承租的店铺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
6.在租赁期内,竞得人必须服从县环境保护局的管理,保证租赁资产的完好和安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且安全责任自负,铺面耗用的水电费、税金及其他费用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对铺面另有安排,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竞得人新老交接期限为5天。
7.承租人的铺面租金在双方合同签订后三年一次性付清(如遇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提前终止合同,则按实际使用的月数来支付铺面租金,剩余租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并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损失)。
8.竞租结束后,由出租方与竞得人现场签署《招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公开招租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暗投招标方式进行。竞租人在公开竞租之前填写好《铺面招标公开招租报价表》(报价须大于或等于铺面起始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将报价表装入招标代理机构配发的信封内密封,竞租人在信封签字(加手印)密封,未按要求封装的不予以接收。在公开竞租截止时间前直接把按要求封装好的信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给洱源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按商铺号数顺序依次拆封,并经现场公证有效后,最高报价者竞得该铺面。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最高报价者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必须大于第一轮报价的最高报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若报价再次出现相同,依此类推。
10、若每间铺面参加竞租人少于2家时,则该铺面公开招租失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委 托 方:洱源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872-5120519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72-5329635
受 托 方:昆明盛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寸先生 联系电话:0872-5327600、15388720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