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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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第二中学校园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3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编号:EY2018-36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洱源县第二中学的委托,对洱源县第二中学校园超市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起始价:

校园超市面积约70平方米,起始价为:160000.00/年。

二、竞租人条件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报名及公开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20181213日至201812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3.保证金:需交纳竞租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竞租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支付(须从竞租人个人账户转至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在20181219日下午16:00时前打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账户名: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行:云南洱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300010183676012

4.竞租信封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递交时间:201812208:30900分。

截止时间:20181220900分;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视为无效。

5.公开竞租时间:

20181220900分。

6.公开招租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时需提交银行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证金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竞租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

3.本次招租期限为二年半(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4.铺面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应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查验。

5.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不得将承租的店铺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各种税费;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店铺转租、转借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转租;在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后,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的店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6.承租人的铺面租金在双方合同签订后租金一次性付清(如遇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提前终止合同,则按实际使用的月数来支付铺面租金,剩余租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并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损失)。

7.竞租结束后,由出租方与竞得人现场签署《招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公开招租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暗投招标方式进行。竞租人在公开竞租之前填写好《铺面公开招租报价表》(报价须大于或等于铺面起始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将报价表装入招标代理机构配发的信封内密封,竞租人在信封签字(加手印)密封,未按要求封装的不予以接收。在公开竞租截止时间前直接把按要求封装好的信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交给洱源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依次拆封,并经现场公证有效后,最高报价者竞得该铺面。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最高报价者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必须大于第一轮报价的最高报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若报价再次出现相同,依此类推。

9、若参加竞租人少于3(不包含3家)时,则该公开招租失败。

五、甲方要求竞得人需遵守的事项

1、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洱源县第二中学校园超市管理规定》,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安全事故发生。

2、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有较强的为师生服务的意识。

3、竞得人需按月交付水费、电费、垃圾清运费。

4、接受招租单位对环境及服务人员卫生、食品卫生、服务态度、饭菜质量及价格等进行的监督、检查、民意测验。

5、竞得人在合同期内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擅自改造承包的校园超市。竞得人应配备较强的有学校超市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定点到校园超市管理,企业负责人须在学校超市监督。

6、竞得人需承担所聘用员工的工资、奖金、缴纳各种保险、以及劳保、卫生福利用品。

7、竞得人须按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及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合法经营,确保无食品安全卫生事故。

8、为确保合同正常履行,竞得人须向学校缴纳10万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合同约定条款按要求履行,由学校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回竞得人。

9、合同期限:两年半(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0、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学校提出的合理要求。

11、校园超市经营范围:(1)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包装食品、饮料、小礼品等。(2)不得经营用电量、用水量或排水量大、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不得出售面包、方便面;不得经营餐饮,如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等非包装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香烟、酒水、火源、“三无产品”等;严禁超范围经营。

12、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要求,营业时间为每日:上午630720;中午12101300;下午17301900(周末、节假日除外)。

13、竟得人确保货物价格稳定,货物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要求做到明码标价,同码产品不得高于当地超市的产品价格。如有发现高于当地超市的产品价格,将按照3倍差价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并对超市进行500/次的罚款。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委托方:云南省洱源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872-5384624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872-5329635

受托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872-512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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