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Y2019-08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的委托,对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邓川镇中和村梅果基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起始价:
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梅果基地位于邓川镇中和村委会境内,面积为7.0463公顷,四至界限总长1324.05米,现种有梅树、板栗、樱桃、棠梨等;起始价为:20000.00元/年。
二、竞租人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租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三、报名及公开招租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4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3.保证金:需交纳竞租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竞租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支付(须从竞租人公司基本账户转至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在2019年7月24日下午16:00时前打入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保证金账户: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帐 号:210370319710011;
开户银行:大理洱源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2-5329638
4.竞租信封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递交时间:2019年7月26日14:00~14:30分。
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14:30分;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视为无效。
5.公开竞租时间:
2019年7月26日14:30分。
6.公开招租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需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需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⑤竞租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竞租活动)截图加盖公章一份;⑥银行出具的竞租保证金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①不接受电话报名。
②保证金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竞租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
2.本次招租期限为10年(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3.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邓川镇中和村梅果基地按现状进行招租,竞租人应在参加竞租前进行实地考察。
4.在租赁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守法经营,按章纳税;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各种税费。
5.承租人的租金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清合同价款的百分之50%,其余租金在签订合同后第3年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交清(如遇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提前终止合同,则按实际使用的月数来支付租金,剩余租金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并且出租方不承担承租人的任何损失)。
6.竞租结束后,由出租方与竞得人现场签署《招租成交确认书》,竞得人的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签订完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公开招租方式:本次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暗投招租方式进行。竞租人在公开竞租之前填写好《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邓川镇中和村梅果基地公开招租报价表》(报价须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将报价表装入招标代理机构配发的信封内密封,竞租人在信封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进行密封,未按要求封装的不予以接收。在公开竞租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向洱源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提交以下证件,否则其竞租信封不予以接收:①按要求封装好的信封;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竞租开始后由现场公证人员依次拆封所有竞租人的竞价信封,由主持人按公证人员的拆封顺序现场宣读竞租人的竞价,经现场公证人员公证有效后,最高竞价者竞得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邓川镇中和村梅果基地经营权。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最高报价者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第二轮报价必须大于第一轮报价的最高报价才能视为有效报价。若报价再次出现相同,依此类推。
8.若参加竞租的竞租人少于3家(不包含3家)时,则该公开招租失败。
9、竞得人应支付的费用:
(1)代理费: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公证费: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以上费用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要求
1、招租信息
(一)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梅果基地位于邓川镇中和村委会境内,面积为7.0463公顷,四至界限总长1324.05米(面积及四至界限以洱源县土地事务所测绘结果为准,附图纸),报名前企业可自行对梅园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基地内梅树、板栗、樱桃、棠梨等树种株数由承租方及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合同签订前共同进行确认为准。
(二)招租方式为公开招租,在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租时限为10年。招租底价为每年2万元,价高者得,报价低于招租底价不予受理。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清合同价款的百分之50%,其余租金在签订合同后第3年最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交清。
(三) 承租人应具备在承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设立基地四至界限围栏及大门的条件(围栏采用铁丝网加水泥柱,铁丝网高度为2米,水泥柱间隔不得超过4米,大门规格按实际生产生活需要设立,围栏及大门总投资不得低于20万元),费用不在承包费内,由承租方自理。
六、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应尽责任
1、安全责任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做好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汛及基地内工作人员安全等。在承租期内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2、管理责任
承租方需对梅果基地内原有梅树进行中耕除草、浇水、施肥、整形、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综合管理,对其他树种可适当改造和改良。在承租期内应保证不高于2%的死亡率,超出2%以上的死亡数量应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基地内原有部分坟墓,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做好管理,不允许新坟葬入及其他占用梅果基地的行为发生。
承租方在承租期到期前一个月应与甲方进行原土地面积、梅树数量等原有资产核查。承租人在承租期内修缮管理房及道路拓宽等基础设施在承租期满后无偿提供甲方使用,甲方对乙方修建的固定资产和新种的树木,不进行任何方式的补偿;承租人个人资产(苗木、生活用具等)应在承租期到期前一个月移除,否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做铲除及拍卖等处理。
七、招租方应尽责任
(一)、监管责任
招租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梅果基地内苗木、设施、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考核责任
招租方在承租期内每年对承租方进行考核,承租方应对考核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考核内容为:经营范围、原有树种成活率、基地管理情况、安全隐患及履约情况等。
八、违约
(一)承租方违约
承租方发生以下违约情况,招租方有权收回梅果基地,且已支付的租金不再退回。
1、承租方弃管三个月及以上的;
2、承租方从事违法经营的;
3、承租方不履行签订合同内容的;
4、承租方在承租期进行转租的
(二)招租方违约
在本次承租到期前,招租方不得对梅果基地进行再次招租。
九、梅果基地的经营范围
甲方无偿提供梅果基地内原管理房使用,承租方如需对梅果基地内道路、水沟及管理房进行新建及扩建,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理,甲方不再进行补偿。承租合同到期后梅果基地内的所有设施归甲方所有,包括围栏,承租方不得进行恶意破坏。
承租方每年可对基地内梅树及其他果树进行采摘,且使用梅果基地内空地从事林下种植、种苗培育、苗木经营等与林业相关的生产服务,所产生的一切效益归承租方所有,但不得从事对外餐饮食宿等服务。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租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建设工程招标网(www.dljszb.com)和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委托方:洱源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908721738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872-5329635
受托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 联系电话:0872-512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