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我县城镇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入住工作,根据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目前,已完成2015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审核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5日
二、公示方式:洱源门户网、张榜公示
三、保障标准和条件
1、城镇户口,以户为单位。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00元(含25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含13㎡)。
四、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审核花名册
合格户数:447户,1539人。
五、举报电话: 0872-5122394(纪委)
0872-5122702(县廉租办)
洱源县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