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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2017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做好洱源县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工作,使已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及时分配入住,切实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等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社会效益。依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州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洱源县实际,现就洱源县2017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报名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拟分配房源为:

玉河小区保障性住房,位于县城九台路南段西侧(鑫达花园对面),均设计有独立的卫生间,设施齐全。共有三种户型:两室两厅、两室一厅、一室一厅。

民生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县城腾飞路东段南侧,均设计有独立的卫生间,设施齐全。共有两种户型:一室一厅、两室一厅。

二、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分配将邀请人大、政协、纪委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全程参与,全方位监督;公证部门对整个分配过程予以公证监督,确保分配阳光透明。

三、分配对象及分配方式

凡符合《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的洱源县内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洱源县内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在洱源县内就业的进城农民工或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报名申请: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均月收入低于2500元。

3、在居住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4、在县城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签订1年以上劳务合同的人员可以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5、县城因规划建设拆迁的居民,不需要实物安置的,或者安置过渡期内的居民也可以申请不超过2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拥有的车辆价格不超过20万元。

7、州、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洱源县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劳模、荣立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四、分配程序

本方案经洱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即在 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张榜发布报名公告,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申请和受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当场予以登记受理。

()调查核实及审核。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报纸、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配租。

1、如经过资格审核后,房源数大于审核合格后的申报家庭数时,按照申请先后顺序选房配租。

2、如经过资格审核后,房源数小于审核合格后的申报家庭数时,需要进行抽签配租,并向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对本次抽签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进入下一轮抽签配租;对两次未抽到签的申请人,第三次可直接配租(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第十六条的规定)。配租结果及时在当地媒体公布。

五、租金及相关费用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玉河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为6.50//月;民生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为5.00//月。

()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电视、卫生及二次加压费用等由承租户承担。

六、时间安排

() 公告:201772883

()报名时间:20178488报名(双休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县城玉河小区(鑫达花园对面公共租赁住房)。联系人:张春燕,联系电话:0872-5122702

()2017892017827,调查核实及审核。

()2017828911,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 2017918日开始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洱源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