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30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小 】
1.办理条件。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在每年6月进行核定,一经核定,年内一般不做调整。如遇缴存基数上、下限的调整,少缴的单位可以进行补缴。
2.申请材料
(1)《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一式二份(中心网站下载);
(2)《工资花名册》一份(财政统发工资的需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