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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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15251881/2021-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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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房贷款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1.贷款条件。职工建造自住住房,以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审批时间为准12个月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工资收入证明;

(2)申请人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或配偶)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用地批复(用地批复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表;

(6)个人征信查询报告;

(7)抵押物权属证书(用他人房产作为抵押物的,需提供抵押物产权证及所有人、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