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条件。职工建造自住住房,以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审批时间为准12个月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工资收入证明;
(2)申请人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或配偶)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用地批复(用地批复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大理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表;
(6)个人征信查询报告;
(7)抵押物权属证书(用他人房产作为抵押物的,需提供抵押物产权证及所有人、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