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县城区交通秩序,有效缓解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现状,决定在县城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洱源县城区主干道、客运站、学校、医院、商场、菜市场和行政中心等周边道路和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二)停车泊位外乱停乱放的车辆;
(三)在设有禁停交通标志或标线的路段、交叉路口随意停放的车辆;
(四)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靠右行驶);
四、法律追究
(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洱源交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区交通秩序。
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