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15251881C/2024-01198
  • 发文机关: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三轮车辆规范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刻汲取三轮车辆交通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减少三轮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以及省州交安委工作部署,自202471日起,洱源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轮车辆集中规范管理。

一、管理模式

以实现辖区内无牌无证三轮车辆“管好现有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为目标,采取先纳入、后管理、再规范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辖区三轮车辆管理工作。

二、管理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三轮车辆(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

三、管理措施

(一)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车辆(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须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地点: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二)达到报废期的三轮车一律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废。

(三)71日前购买的不能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要到户籍所在地邮政所进行登记、交纳保险,纳入管理。

办理地点:各乡镇邮政所网点。

(四)各销售企业在71日后销售的三轮车辆要向群众交付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等资料,确保车辆去向明,且能依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并告知购车者及时到交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坚决不得销售不能注册登记的三轮车辆。

(五)三轮车驾驶人存在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违法超员、未注册登记、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由洱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严格依法从重处罚。

(六)对销售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依法查处。

(七)对三轮车辆非法改装和非法生产、销售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洱源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

                                 202474



温馨提示

一、办理三轮车辆落户清单

①三轮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②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③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④三轮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⑤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⑥不属于免检车的三轮车辆,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⑦带驾驶室的三轮车辆,提供安检机构或者其他具备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称重报告单。

二、办理不能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所需材料

驾驶人身份证、三轮车辆合格证;驾驶人要驾驶车辆前往办理。

三、办理地点:各乡镇邮政所

乡镇

网点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茈碧湖镇

文康路邮政所

李昕

18987202399

茈碧湖邮政所

李志霞

18987076048

三营镇

三营镇邮政所

曾满庆

18987081787

牛街乡

牛街乡邮政所

周红杏

13577856020

右所镇

右所镇邮政所

杨锦燕

13887269408

邓川镇

邓川镇邮政所

李涓

13887219113

凤羽镇

凤羽镇邮政所

段乐润

17387207115

乔后镇

乔后镇邮政所

何志

15096944006

炼铁乡

炼铁乡邮政所

宋志伟

15894520274

长邑村邮政所

赵志奇

13368729957

西山乡

西山乡邮政所

罗兴涛

13708669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