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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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5251881C/2024-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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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输渣土未覆盖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运输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上路行驶是城市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一直以来,渣土车行驶过程中因易撒漏、轮胎带泥等原因造成的城市道路污染、扬尘污染时有发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从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角度出发,从严规范管理渣土车运行,现通报两起工程车运输渣土时未做密闭覆盖措施被处罚的案件。

2024年12月3日,洱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至滨河路完美陶瓷店门口时发现杨某、李某运输车辆(农用拖拉机)运输渣土存在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的违法行为,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取证拍照。经调查,涉事车辆在某国际温泉康养小镇项目内运输渣土,项目负责人对运输车辆驾驶员督促告知重视不够,未履行运输车辆密闭覆盖义务,导致行驶过程中污染路面,且存在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城镇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六)运输固体、液体等物品时遗撒、泄漏)的规定,根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城镇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六)项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涉案驾驶员杨某、李某分别做出罚款100元的决定,并责令将车辆全面密闭覆盖。当事人主动缴纳了罚款,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此提醒: 运输车辆应当保持外形完好、整洁。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包扎、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物料遗撒、泄漏或者扬尘污染。运输行为应规范,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不得对环境造成影响,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