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0﹞19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工作,现就奖补政策及办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给予外出务工奖补
对符合条件的外出务工、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予以外出务工奖补,贫困劳动力凭收入证明每年最多可享受1次,原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不再执行。今年已申报过一次性交通费补助的不再享受外出务工补贴。
二、申报材料
(1)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证复印件;
(2)《洱源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申报审批表》4份;
(3)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写明务工时间);
(4)本人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惠农卡或社会保障卡)。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凭申报材料向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批量交至县就业局,县就业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审批,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报人员账户中。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奖补,《洱源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申报审批表》和企业出具的收入证明(参考模板)可在附件直接下载打印。
咨询电话:0872-5123783
附件:1.洱源县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申报审批表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