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级拨入洱源县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55万元,为顺利推进沪滇劳务协作项目,提高上海市对口帮扶协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结合《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劳务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我县实际,现将项目资金使用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资金使用内容
(一)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补贴
对牛街乡大同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40人开展“田间蔬菜种植管理”的培训、三营镇南大坪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75人开展“家禽养殖培训”,培训标准为800元/人,共计补贴资金9.2万元。
(二)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
2020年5月在全县9个镇乡新开发299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岗位补贴,由该资金中支出5-7月岗位补贴44.85万元。
(三)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0.95万元
对异地转移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经县人社和扶贫部门共同认定,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云南州外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预计补贴资金0.95万元。资金兑现时间:2020年11月底以前。
二、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劳务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文件规定执行。
公示期自2020年6月10日至6月15日。对上述公示事项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2-5123783
监督电话:0872-5127962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