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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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X13899/2025-00001
  • 发文机关: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洱源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以来,洱源县卫生健康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县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负责依法行政的协调组织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面完成。二是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的制度机制。健全县卫生健康党工委对卫生健康法制建设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的程序和具体制度。健全党工委领导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党员带头守法的具体制度,以自身模范行动引导社会成员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成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形成评价结果,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三是健全保证宪法在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全县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必须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完善了党工委、党(总)支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党内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坚持把宪法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全系统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根据法治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完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成果形式。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41-12月我局开展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情况如下: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1人、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0个、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0个、医疗机构设置审批0个、医疗机构执业登记47家(其中延续41家、新备案2家、变更4家)、母婴保健许可证发放8家(延续5家、变更3家)、医疗广告审查梳理0项、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73人(其中:新办37人、地点变更21人、多点执业备案10人、范围变更5人),医学医师美容医师备案5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0人、注销0人、护士执业注册及变更142人(其中:新办47人、注销1人、地点变更23人、延续注册71人)、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0家、放射诊疗竣工验收3家、放射诊疗新办1家、变更6家、校验6家。放射诊疗预评价报告审核2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项281项(其中新办88项、延续112项、注销57项、变更24项)。二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不断优化审批服务,压减审批时限,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力求“极速”办理,让企业、群众办事省时省力省心。三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落实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许可证办理实行承诺制;对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证明实现承诺制;对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学历证明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证明和健康体检证明实现承诺制,最大限度精简申报材料,减少企业和群众不必要的麻烦。四是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加强与企业、群众间的沟通交流,及时解答企业问题,主动回应企业咨询,使企业“动动手指头”就能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持续推进“好差评”工作,组织协管人员集中学习网上服务评价系统。切实将“好差评”应用落到实处,加强“好差评”评价结果运用。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开通服务满意度评价,及时了解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持续开展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治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企业监督、检查、指导和跟踪服务,督促企业加强员工职业病预防和公共卫生健康管理,为企业绿色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健康保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鼓励县内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健康企业创建中发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五是认真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充分利用工作交流群、实地到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时机,向县域内企业大力推广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企业内部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使得《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向基层及群众深入,体现卫生健康系统尊商、亲商、爱商、护商、扶商的良好风貌。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贯彻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减少执法扰企,维护企业和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成立洱源县卫生健康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三是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洱源县卫生监督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卫生监督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促进了卫生健康执法队伍政治素质和服务意识的提升,提高了行政执法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四是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明确“首违不罚”、“首违轻罚”适用范围,严格把握“初次违法”“轻微违法”的认定标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行政执法中运用劝导、警示、约谈等执法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四)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100%。全面推行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制度,督促落实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信息、政务服务事项、权责清单等事项公开,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审核和管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及完成情况、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卫生监督、医疗服务、健康科普、医疗废物等信息,主动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年度部门预算、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决算、专项资金等情况。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化解医疗纠纷中的作用。认真履行源头预防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针对医疗纠纷、乡医待遇、疫苗接种等重点群体矛盾纠纷,常态化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重点矛盾纠纷清零活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医疗卫生矛盾纠纷。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发洱源县“清廉卫健”建设“小切口”整治医疗服务领域乱象实施方案》及《洱源县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洱卫发202175号)、《洱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访问题和矛盾风险监测研判,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深入开展卫生健康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庭前调解机制制度,有效有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建立不稳定问题清单,积极探索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本单位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全系统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截至目前未造成不良影响且未引发“医闹”或暴力伤医等案件。二是扎实开展涉法涉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包案等形式,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存量。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纳入执法流程和执法质量监管体系,坚持把和解、调解作为减少信访的重要手段,预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严不当引发新的信访案件,有效控制信访增量。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严格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定义务。坚决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对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职责。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积极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原因在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深刻理解,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足。二是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一些复杂案件的办理上还存在一定困难。同时,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影响了执法效率和质量。主要是由于执法培训不够系统全面,培训内容和方式不大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执法投入不足,无法及时更新执法装备和技术。三是普法效果有待提升。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还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一些普法活动可能存在走过场的现象,还没有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导致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不高。原因是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创新意识和有效的工作方法,没有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和接受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机关工作的重要位置,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议,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学习内容,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作出决策和处理问题。三是坚持正确导向。始终把党要管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卫健系统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牢固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思想,落实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谈心谈话制度,及时纠偏、防微杜渐。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把转变工作作风,把工作做实做细。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制定年度法治教育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维护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依法普法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评价机制,激励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

(二)提升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加大执法装备和技术投入,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手段,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调解、信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矛盾。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制度,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