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简化中介服务材料,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打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垄断,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根据《洱源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对应《云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现将涉及我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公布。
附件: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共4项)
附件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汇总清单
(共4项)
一、改由审批部门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或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3项)
序号 |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行政审批 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及 行使层级 |
设定依据 |
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
处理决定 |
1 |
计量授权考核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管理规范〉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43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考评员 |
改由审批部门指派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和特邀专家承担 |
2 |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经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授权的具备相关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资格的机构 |
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专家或机构开展计量器具型式评价 |
3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考核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州、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2号) |
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考评员 |
改由审批部门委托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考评员和技术专家组成考评组承担考评工作 |
二、保留的行政审批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1项)
序号 |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及行使层级 |
设立依据 |
中介服务机 构资质要求 |
中介服务机构 资质取得方式 |
中介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 |
委托 主体 |
中介服务 时限 |
备注 |
1 |
提交食品经营许可所需的自酿酒成品安全检验合格报告 |
食品(含保健品)经营许可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省、州、县) |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食药监食监二〔2015〕228号) |
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定 |
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行政 相对人 |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约定。办理时限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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