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 号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 要求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兽药残留量、农药残留量等指标,公告合格样品239批次。
附件:洱源农产品239批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