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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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MB0Q52314/2023-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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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保障涉疫药械保供保质稳价

发布时间:2023-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当前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调整,为进一步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洱源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保供稳价总体部署,按照《洱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综合保障工作联动预案》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围绕“保供应”“保质量”“稳价格”三个重点,从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月5日,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通过洱源融媒体中心、洱源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开展座谈会等形式,督促药品零售企业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单品零售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0%的“一退两抗”类药品,须在价格调整后2日内,向县市管局进行备案。二是开展零售药店疫情期间涉疫物资专项检查。加大了疫情防控药品及涉疫物资市场价格的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重点监查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督促各药店依法合规进行明码标价,合理确定进销差价率,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稳定。三是突出加强“三药四方”(包括连花清瘟颗粒、金花清感颗粒、血必净注射液以及清肺排毒颗粒、化湿败毒颗粒、宣肺败毒颗粒、散寒化湿颗粒)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劣药品,不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非法回收药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强化药品安全质量监管,严把进货关口,严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凭处方销售相关药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目前,随着政府统筹、生产厂家产能逐步释放、批发企业采购渠道和物流逐步畅通,我县各零售药店退热类、抗病毒类药品、抗原检测试剂、N95口罩等陆续得到补充,供应情况正逐步缓解。

截至目前,县市管局已出动执法人员210余人次,检查药店105家次,通过前期的监督检查,还没有发现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和质量稳中向好。

下一步,洱源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保持药械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发现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全力维护我县药械市场秩序,确保经营药械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