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洱源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中期调整)的通知(洱扶发〔2018〕13号)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洱源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中期调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洱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1日
洱源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中期调整)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大办通〔2016〕44号)和《中共洱源县委办公室、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洱办发〔2016〕111号)精神,结合年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战略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脱贫攻坚任务为目标、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洱源县脱贫摘帽工作方案》(洱发〔2016〕1号)确定的“七个一批”工作思路和脱贫攻坚项目为平台,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统筹目标。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各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基本原则。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渠道不变、简政放权,县为主体、权责一致,精准使用,提高效益的基本原则。
二、目标任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704.93万元,以9个贫困乡镇、30个贫困村、7421户29390人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其他等4类项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2384人贫困人口贫困问题,巩固26147人贫困人口脱贫成果,实现全县脱贫退出。主要任务是:
(一)实施公路提升改造79公里、村内道路硬化403956平方米、水利设施5件、人畜饮水112件、活动室27个、住房修缮加固8071户、垃圾池569个、户厕4016个、其他基础设施项目5件;
(二)发放2018年扶贫到户贷款资金5150户20600万元,兑付2017年5117户到户贷款贴息资金928.36万元;兑付2016年4652户到户贷款贴息资金26.4万元;实施专项扶贫产业项目9个;
(三)实施雨露计划805人。
(四)安排2018年度统计监测经费2万元;安排2018年度项目管理经费35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建设脱贫攻坚项目库
全面贯彻落实省、州部署和安排,把握政策,严格程序,强化责任,高标准建设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以贫困人口和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为对象,以未脱贫人口和贫困村为重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对照贫困村退出和贫困脱贫标准,认真遴选项目。坚持“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村级项目,制定村级施工图;加强项目真实性、必要性审核,制定乡级路线图;发挥牵头行业部门作用,科学论证,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库。
(二)实事求是,确定年度工作任务
以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成果为依据,坚持保基本与巩固脱贫成果相结合,实事求是,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一是坚持保基本,抓好住房建设和安全饮水巩固提升等工作,进一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打牢脱贫基础,加快脱贫步伐。二是坚持巩固脱贫成果,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强素质提升,继续加强贫困村组基础设施,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巩固贫困群众脱贫成果。
(三)统筹协调,制定整合方案
由扶贫部门牵头,围绕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认真梳理项目计划,确定项目建设任务、建设时限、投资规模,核实受益贫困村、贫困户。由财政部门牵头,参照上年度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制定资金整合办法,加大整合力度,确定资金整合计划。领导组统筹协调,分解工作任务,确定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制定整合方案。
(四)加大力度,抓好方案落实
为确保方案落实,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加快住房、安全饮水项目安排和实施,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方案落实。二是突破难点,创新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调动新型主体和贫困户积极性,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提高产业扶贫效果,加快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扶贫产业布局。三是解放思想,积极争取农发行“过桥贷款”金融支持,拓宽整合资金来源,为方案加快落实提供资金支持。
四、整合资金
(一)资金整合方式
整合资金按照规划统领、对象精准、项目打捆、资金整合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即:县扶贫开发工作指挥部以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为统领,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和责任部门;在县扶贫办设立项目管理平台,在县财政局设立资金平台,统一项目审核和报批,统一资金管理;责任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组织项目实施。
(二)资金来源和范围
对照上级确定的中央20项、省21项、州14项和县级确定的8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2018年,洱源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704.93万元,具体来源为:
1.中央资金11002.2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831.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2709.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995.26万元、林业改革资金329.18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644.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资金84.00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49.82万元、其他资金360万元。
2.省级资金3491.23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2773.43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89.8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264.00万元、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万元,其他资金154.00万元。
3.州级资金1530.00万元,其中,州级财政扶贫资金1500.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会建设资金10万元。
4.县级资金14681.44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扶贫资金。
(三)实施项目和补助标准概况
统筹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加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1.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为村级公路、村内道路、水利设施、人畜饮水、住房修缮加固、活动室、垃圾池和户厕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村组道路提升改造以70万元/km进行补助;村内道路硬化,区别不同区域,按90—12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住房修缮加固按户1.18万元测算,实施过程中按具体建设内容因户确定补助标准;活动室按14万元/个补助;垃圾池按4000元/口补助;户厕按2000元/户补助;人畜饮水卫生室项目补助标准按行业标准,并结合实际确定。
2.加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为扶贫到户贷款贴息、专项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年度内计划发放扶贫到户贷款20600万元,贴息标准4.35%(基准利率)。专项产业项目,对参与种植养殖的贫困户种畜、种苗等支出进行补助;另外,对缺乏发展意愿或能力的贫困户,按照“将补助资金投入项目牵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享受固定收益分红”的入股分红方式,对贫困户进行扶持。
3.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转移就业。补助标准:普通职业教育3000元/生,职业教育东西协作5000元/生。
(四)项目实施方式
按照项目性质、建设要求,分类确定项目实施方式,明确项目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一是由县交通局、县扶贫办、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牵头,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或配合,推进村级路和村内道路、人畜饮水巩固提升、住房修缮加固、活动室、垃圾池和户厕等项目实施;二是由县扶贫办牵头,农行、农商行参与,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或配合,推进扶贫到户贷款贴息、专项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三是由县教育局牵头,镇乡人民政府配合实施雨露计划项目。
五、项目规划
规划总投资51597.8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704.93万元、金融资金20600.00万元、农户自筹292.90万元,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其他等4类项目(项目规划详见附件3)。
(一)基础设施
加大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村内道路硬化、水利设施、人畜饮水巩固提升力度,进一步完善贫困村环境保护设施,全面提升群众住房和居住质量,集中力量,解决制约贫困村和群众发展的突出困难。基础设施项目共投入26582.69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6289.79万元、群众自筹292.90万元。
1.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944.14万元,实施道路提升改造79公里,解决各村群众出行条件,受益贫困人口557户2185人。项目在茈碧湖镇、牛街乡、凤羽镇、炼铁乡、西山乡、乔后镇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3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牛街乡等6镇乡人民政府)
2.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13.01万元,实施道路硬化项目403956平方米,改善各村群众出行条件,整治村容村貌,受益贫困人口5441户22669人。项目在右所镇、凤羽镇、茈碧湖镇、牛街乡、西山乡、炼铁乡、乔后镇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指挥部;责任单位:右所镇等7镇乡人民政府)
3.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10.75万元,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山洪灾害治理、小型农田维修养护、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和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等水利设施5件,加强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受益贫困人口1314户4117人。项目在右所镇、邓川镇、凤羽镇、茈碧湖镇、牛街乡、三营镇、西山乡、炼铁乡、乔后镇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5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右所镇等9镇乡人民政府)
4.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53.70万元,实施管网、净化消毒设施等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112件,巩固20537人安全饮水成果,其中贫困人口1215户5158人。项目在右所镇、茈碧湖镇、三营镇、牛街乡、凤羽镇、炼铁乡、西山乡、乔后镇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3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右所镇等8镇乡人民政府)
5.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9万元,实施活动室项目27件,新建村级活动室27所,完善贫困村组公共服务设施,受益贫困人口2072户8657人。项目在茈碧湖镇、三营镇、牛街乡、炼铁乡、乔后镇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3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茈碧湖镇等5镇乡人民政府)
6. 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489.08万元,实施土墙补新、住房单项帮扶、人居环境住房提升等住房修缮加固8071户,全面提升贫困群众住房条件,受益贫困人口2896户12453人。项目在右所镇、茈碧湖镇、三营镇、牛街乡、凤羽镇、炼铁乡、西山乡、乔后镇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3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指挥部;责任单位:8镇乡人民政府)
7.投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27.60万元,实施垃圾池569个,提高贫困地区垃圾收集和处理能力,加强环境保护,受益贫困人口3476户14313人。项目在右所镇、牛街乡、炼铁乡、西山乡、乔后镇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右所镇等5镇乡人民政府)
8. 投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03.20万元,新建户厕4016个,改善贫困群众人居环境,受益贫困人口4016户17269人。项目在右所镇、茈碧湖镇、三营镇、牛街乡、凤羽镇、炼铁乡、西山乡、乔后镇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3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右所镇8镇乡人民政府)
9.投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479.32万元,实施新坪村岩关小组山体滑坡治理、农村综合改革、土地治理、林业改革发展,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基础设施项目5件,完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受益贫困人口607户2350人。项目在右所镇、茈碧湖镇、牛街乡、凤羽镇、乔后镇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3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右所镇等8镇乡人民政府)
(二)产业发展
整合政策资源,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专项产业项目实施,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广泛参与产业发展各个环节,加快脱贫步伐,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加大扶贫到户贷款工作力度,实现“应贷尽贷”。产业发展项目共投入24720.64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4120.64万元,金融资金投入20600.00万元。
1. 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40万元,兑付9镇乡2016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受益贫困人口4652户17678人。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9镇乡人民政府)
2.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28.36万元,兑付9镇乡2017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受益贫困人口5117户19445人。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9镇乡人民政府)
3.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22.00万元,实施2018年扶贫到户贷款贴息项目,发放扶贫到户贷款20600.00万元。项目在9镇乡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150户19570人。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9镇乡人民政府)
4.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1万元,实施太平村苹果种植项目,推进“一村一品”扶贫产业布局。项目在牛街乡实施,受益贫困人口4户20人。建设期限2018年7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牛街乡人民政府)
5.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18万元,实施贫困户现役军人家庭产业项目,发展水稻、玉米、核桃等种植业和生猪、山羊、奶牛等养殖业,增强脱贫能力。项目在全县九镇乡实施,受益贫困人口137户521人。建设期限2018年7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右所镇等九镇乡人民政府)
6.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18万元,实施永兴村吉菜组养鸡场附属设施项目,提高项目效益。项目在茈碧湖镇实施,受益贫困人口46户202人。建设期限2018年7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茈碧湖镇人民政府)
7.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00.00万元,实施专项产业项目,发展中药材,经济作物等种植业和生猪、蜜蜂等养殖业,切实加大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力度,帮助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项目在9镇乡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139户21144人。建设期限2018年1月—2018年10月。(牵头单位:县扶贫办;责任单位:9镇乡人民政府)
(三)公共服务
加大职业教育扶持力度,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两后生”继续接受中职、高职教育,提高就业机会和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播。公共服务规划总投资257.50万元,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7.50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第一批)724人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项目在茈碧湖镇、乔后镇、西山乡、炼铁乡、右所镇、邓川镇、三营镇、凤羽镇、牛街乡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3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9镇乡人民政府)
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30万元,实施雨露计划项目(第二批)81人次,进一步巩固雨露计划工作成果。项目在茈碧湖镇、乔后镇、西山乡、炼铁乡、右所镇、邓川镇、三营镇、凤羽镇、牛街乡实施,建设期限2018年7月-2018年12月。(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9镇乡人民政府)
(四)其他
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万元,实施2018年度统计监测经费项目;投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万元,实施2018年扶贫项目管理经费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制度。在县统筹整合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扶贫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县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县财政局设立资金管理平台,县扶贫办设立项目管理平台,负责日常业务。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以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考核验收等工作制度。一是参照“四到县”扶贫资金项目审核办法,由县扶贫项目审核委员会统一开展项目审核,通过审核后,报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批。二是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杜绝资金超范围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社会保障兜底等,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下达时间要求,增强可操作性,为监督考核提供依据;补充项目变更相关要求,确保项目变更调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以省州考核办法为根本依据,结合实际,分类制定考核验收办法,以县级部门为对象,对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规划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进行考核;以镇乡为对象对项目规划和实施情况、工作成效、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不断完善统筹整合项目考核验收制度。
(二)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在县扶贫开发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县、乡、村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县扶贫办主要承担项目平台管理职能,负责指导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组织项目审核审批,对项目和资金安排进行公示,督促项目实施等工作;县财政局主要承担资金管理职能,主要负责整合资金归集、拨付,资金使用监督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组织管理,对由镇乡组织实施的项目,做好技术支持、指导和管理;镇乡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对由县级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提供社会协调等服务工作;村级负责群众宣传动员,落实群众参与机制,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领导组每月召开联席会议1次以上,组织部门协商解决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中的具体问题,研究决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重大事项和问题。
(三)完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坚持应纳尽纳的原则,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必须整合使用落实建立资金平台要求,建立资金池,统一归集、分配和拨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以《洱源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依据,把整合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贫困户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支付进度参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实行预付项目启动金和按项目实施进度拨款。统筹整合后列扶贫科目支出的资金,实行乡(镇)级报账制,由县级部门实施的项目,可以继续实行县级报账制。
(四)扎实开展绩效考评。县财政局根据整合方案制定绩效评价办法,明确绩效评价工作内容、方法、程序和时限。绩效评价要包括资金安排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监管情况和资金使用成效等基本内容。评价内容要量化为评价指标表,方便百分制考核。绩效评价工作按项目单位自评,领导小组考核程序进行,首先由项目实施单位对照评价指标表逐项打分自评,根据评价指标和自评分撰写自评报告,对评价内容进行具体说明;再由县扶贫开发工作指挥部对项目单位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通过考核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绩效评价工作在年末进行,对重大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绩效再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镇乡、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项目公示公告。县扶贫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县资金安排和项目计划进行公示。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在项目所在镇乡、村对项目和资金计划进行公示;实施结束后,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告。到户项目,由镇乡在项目村、组对到户补助项目、补助资金进行公示。通过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群众和社会知情权。
(六)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县财政局在做好核算的同时,对拨付实施单位的资金加强监督,动态了解掌握资金使用情况,避免资金闲置。牵头单位按照部门职能,指导镇乡做好项目实施,监督镇乡管好用好项目资金,防止损失浪费。对完成实施的项目,协调审计部门及时开展项目审计,对项目完成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县纪委、两办督查室和县审计局把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列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规划、实施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附件:1.云南省洱源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pdf
3. 云南省洱源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按项目类别.pdf
4. 云南省洱源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按资金使用对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