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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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5251881C/2023-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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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商铺电子竞价(二次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编号EY2023-01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洱源县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商铺进行二次电子竞价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子竞价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洱源县保障性住房小区18间商铺招租,其中:

1、金色小区配套商铺二层1间招租,面积107.06㎡;一层配套商铺16间招租,面积共1308.16㎡。

2、玉河小区配套商铺二层1间招租,面积911.86㎡;

3、招租起始价:

洱源县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商铺电子竞价招租起始价

一、金色小区商铺

序号

楼栋号

铺面编号

楼层

面积(㎡)

招租起始价元/

竟得人一次性缴纳租金年度

竞租保证金

备注

1

1

2

1

58.77

14105

3

500

从南至北

2

1

3

1

58.77

14105

500

3

1

4

1

58.77

14105

500

4

2

5

1

59.08

14179

500

5

2

6

1

59.08

14179

500

6

3

7

1

58.77

13400

500

7

3

8

1

58.77

13400

500

8

3

9

1

58.77

13400

500

9

4

11

12

142.23

27308

1000

10

4

12

1

69.42

15828

500

从东至西

11

4

13

1

58.62

13365

500

12

4

14

1

58.62

13365

500

13

4

15

1

69.42

15828

500

14

5

16

1

70.13

15990

500

15

5

17

1

95.89

17260

500

16

5

18

1

95.89

17260

500

17

5

19

1

70.13

15990

500

二、玉河小区商铺

18

1

2

12

911.86

328270

2

2000

4、租赁期限:5

更多详细信息请来电咨询。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31317:00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网上报名。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31317:00止。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自行踏勘。

六、电子竞价招租时间:2023314900

七、电子竞价招租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

八、报名要求:

1.不接受联合竞租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法人均可报名。报名时,竞租人应如实、准确的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九、报名方式:竞须先办理CA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注册登记”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租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竞租人于202331317: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2(企业)须上传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竞租须知》、招租相关资料及报名资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十、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一)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33121700分。

(二)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个人银行卡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报名竞租商铺序号、楼栋号和铺面编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租人的名称一致。竞租人竞租多个商铺时须分开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

(三)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未转入指定账户的,不具备竞租资格,不能参与此次竞租活动。

(四)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行

银行账号:24119101040006409

十一、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租人取得《竞租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才具有竞租资格。

十二、竞价招租规则:

1.本次竞价招租采用增价竞租方式进行,以系统设定为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租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里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通过竞租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招租竞得人。

3.限时竞价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的最终招租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注:若在电子竞价招租活动中,竟租人竞得电子竞价招租标的后,出现竞得人不签订《招租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定相关合同等行为之一时,委托方有权取消交易,同时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等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租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方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竞租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人须向我公司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恶意串通的;

2)竞租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不签订《招租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3.给委托方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招租成交后,竞得人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第1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竞得人资格及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竞租保证金)。

5.违约人保证金的处置:若违约的,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竞租保证金)交由委托方处置。

十四、竞价招租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电话:

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叶先生   18587206226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陈建灵   1810872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