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构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的长效机制,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大理州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货运源头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交通、公安、自然资源、工信、商务、应急、市管等部门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排查梳理,确定洱源县鑫源商砼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我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872-5123102(县交通局)。
洱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