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8日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及洱源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经洱源县公安局申领指定管辖权,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联合洱源县公安局于2024年5月8日16时00分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甸段g5611号丰树大理现代物流中心(大理市海东镇丰树大理现代物流中心京东物流大理分拣中心 )内同时查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包裹22个,涉案包裹单号详情为:JDX025969733544-1-1-、JDX025969907351-1-1-、JDX025969993750-1-1-、JDX025969774196-1-1-、JDX026583699513-1-1-、JDX026583668921-1-1-、JDX026583719673-1-1-、JDX026583668885-1-1-、JDX026583699549-1-1-、JDX026583707074-1-1-、JDX026583690397-1-1-、JDX026583699575-1-1-、JDX026583690407-1-1-、JDX026570399943-1-1-、JDX026570269427-1-1-、JDX026570359031-1-1-、JDX026570159284-1-1-、JDX026570264378-1-1-、JDX026570317631-1-1-、JDX026570416011-1-1-、JDX026570176448-1-1-、JDX026579079740-1-1-。全案22个涉案包裹每个包裹内涉案卷烟数量均大于2条,全案共查获涉嫌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云烟(紫)84mm 454条卷烟、娇子(蓝时代)84mm 32条卷烟,合计贰个品牌肆佰捌拾陆条卷烟。经查案发现场物流点负责人无法提供该批涉案卷烟的合法有效证明。洱源县公安局依照现场未发现当事人的前提对本案以“非法经营行为”于2024年05月08日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将涉案物品(卷烟)进行扣押保管。现洱源县公安局于2024年07月04日15时30分将“2024.05.08非法经营案”移送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处理,并将涉案物品贰个品牌肆佰捌拾陆条卷烟及相关证据移送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为进一步调查取证,经履行报批程序,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6号 ,联系人:赵曦, 联系电话:0872--5124007)接受调查。若逾期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云南省洱源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