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2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翠屏村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20年5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翠屏村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村“两委”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投入整改工作中
(一)健全领导机构。及时成立了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东任组长,村党总支副书记何福松、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何永琪及村党总支委员、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字学智任副组长,下属7个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紧紧聚焦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载体,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整改。通过整改,使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发挥教育干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凝心聚力的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凝聚强大合力。
(三)端正态度,坚决整改。整改落实工作遵循以下五个原则,一是强化问题导向,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端正态度、勇于面对、敢于认领、坚决整改。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对现在能改的不等不靠,限时完成,需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三是立足标本兼治,既着力治标上下功夫,又着力治本上下功夫,注重强化教育,加强监管,从健全机制入手,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问题发生。四是立足整改落实,结合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我村实际,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真正压实责任,尽快整改落实。五是抓好统筹结合,坚持把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推动我村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切实解决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不深不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认真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按计划抓实学习。结合开展落实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深入村组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了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的政治素养。二是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党员代表结合自身学习情况开展交流发言,为全村发展致富积极建言献策,推动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持之以恒学,利用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会议的契机,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的问题。一是抓实主题教育常态化学习,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二是继续开展“党员夜校”集中学习活动,每月两次将下属党支部书记集中到村开展学习。三是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抓实支部活动,做到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为群众做一件打扫环境卫生、水毁沟道清理等实事。四是要求党员自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杜绝抄袭和下载网络文章的行为。
2.关于“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等文件精神,再次学习扶贫政策相关知识,分析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完成每月挂牌督战问题和村与村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二是完成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少拨、错拨和重拨问题的整改。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在以后实施的项目中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抓实脱贫攻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认真核实完善建档立卡户相关基本信息,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针对“‘3·03’‘4·17’地震灾后民房重建政策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追回了未按灾后拆除重建项目标准实施农户的补助资金。二是认真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对实施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开展了问题线索摸排工作18场次,张贴了标语18条、发放宣传材料800余份,扩大村民的知晓率,形成对“黑、恶、乱”行为的强大震慑。二是持续抓实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联批工作。三是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立了村组社会矛盾纠纷协调队伍。四是坚持按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及时化解风险点。
3.关于“村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针对“队伍建设滞后,领导班子整体活力不强,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于5月25日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健全班子学习制度,不断提升了班子成员的个人素质和理论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纪律意识,严肃处理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发挥班子领导带头作用。
(2)针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收入不稳定”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一是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议专题研讨本村发展方向,制定了发展规划。二是以万头生猪养殖基地为平台,采取“党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发展模式,通过企业带动和资金入股合作社的方式,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一是抓实党务工作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组织村党总支班子成员和下属7个支部书记参加1次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抓实“三会一课”,健全完善了支部各项工作制度。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组织各支部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四是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了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阶段党建工作任务。
(2)针对“对下属各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不足,个别党支部被评为软弱涣散党支部”的问题。深化寸坪支部软弱涣散党支部整改整顿工作经验,加强对下属支部的指导力度,于2020年7月9日完成寸坪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了寸坪支部支委班子。
(3)针对“基础党务薄弱,工作台账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抓实基层党务工作者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组织村党总支班子成员和下属7个支部书记参加1次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抓实“三会一课”,健全完善了支部各项工作制度。三是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组织各支部因地制宜开展活动;压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基础台账混乱,台账内容不实等问题,要求支部书记亲自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督,实事求是完成基础党建台账,并每月对各支部的基础台账进行检查。
(4)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各支部做实做细发展党员每个环节工作,做到程序合规,确保发展对象的质量。
(5)针对“党内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不断提高了党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对支部的业务指导,确保了中途改选的下属支部选举规范有序。
(6)针对“党建专项行动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于5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结合各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党建工作方案,抓实党组织晋位升级工作。
2.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党员法治意识淡薄”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员设岗定责、评星定级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建立培训制度,抓实党员设岗定责、评星定级工作业务培训。二是建立例会汇报制度,抓实责任人汇报党员履岗情况,村党总支开展评议考核工作。三是组织召开好党员评议大会,杜绝工作设岗定责、评星定级流于形式。
(2)针对“流动党员管理缺失”的问题。一是抓实党员学习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了全村党员的党性修养和能力素质。二是充分利用网上党支部、流动党员微信群等平台强化对流动党员的跟踪管理,严格要求流动党员按季度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充分利用节假日等返乡契机对流动党员进行培训教育,确保流动党员离村不离党。
(3)针对“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法纪观念淡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两条例”“一准则”,村党总支书记于7月1日与村“两委”成员、党支部书记、部分党员、村民小组长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和法治观念。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正常”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压实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三会一课”,定期督促指导下属各党支部按时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2)针对“党员积分制工作流于形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不实”的问题。修改完善党员积分制管理考评表,要求各支部从5月份开始按月召开党员大会开展评定。督促所有党员认真学习“智慧党建”的相关知识,利用智能模式抓好党员学习和管理。
(3)针对“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
(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违反生活待遇规定”的整改情况
针对“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工作补助,违反洱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县乡工作队员未交纳伙食费等”的问题。5月25日组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细则,要求村级报账和审核人员严格执行《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洱政办发〔2018〕58号)的相关规定,杜绝违规发放加班补助、工作补助的行为。相关人员已退赔领取的补贴并及时缴纳了伙食费,入账到炼铁乡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专用账户。
2.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1)针对“包车费支出频繁,燃油费报销情况突出”的问题。5月25日组织村组干部再次学习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切实增强了村组干部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意识。
(2)针对“沙场租金无协议收入无依据”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查找资料,已找回沙场租赁协议原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上级相关要求,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做到收入按规定,支出有明细。
(3)针对“未严格执行《洱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列支误餐费、接待费,出差未报批、支出票据不规范、支出无明细等情况突出”的问题。要求村级报账和审核人员严格学习执行《洱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洱源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洱政办发〔2018〕58号)的相关规定,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加强与炼铁乡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业务对接,加强对支出单据的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报账过程规范有序。
(4)针对“财务凭证保存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村级报账员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明确职责,妥善保存管理好相关财务凭证资料,确保财务凭证保存规范。
(5)针对“私人长期拖欠集体公款”的问题。村党总支及时组织人员对私人长期拖欠集体公款事宜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因债权人大部分已死亡以及税费改革政策等原因,历史债权已无法收回,属于死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村党总支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决定予以注销,由村“两委”及财务人员配合乡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完善好账册和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四)民生领域方面
1.关于“基层治理能力不强,职能职责履行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民主决策程度不完善,决策不够民主”的问题。强化学习,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后续实施项目工程时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并由专人负责保存好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相关档案资料。
(2)针对“村民自治管理有差距和对移风易俗工作重视不够,宣传力度不足,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完善了村规民约,指导各村民小组成立了红白理事会,进一步宣传贯彻移风易俗节俭办理客事工作,严禁违规办理客事。二是成立了移风易俗领导小组,突出红白理事会正面引导作用,5月份以来,共阻止违规办理客事7起。
(3)针对“村委会对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将公职人员直系亲属享受低保政策”的问题。5月25日组织村组干部认真学习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全面开展精准施保大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政办通〔2017〕58号)文件精神。及时开展摸排,对不合规的情况及时进行了整改清退。
(4)针对“高龄补贴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和村委会对村组低效林改造补助面积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小组虚报低效林改造面积违规套取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严格要求村组干部认真核实各类上报发放的惠农涉农民生资金,部分农户多领取的高龄补贴已全部退回炼铁乡民政所。下达小组低效林改造面积违规套取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村“两委”及时报告乡林业站,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工作,违规领取资金现已全部追回,并全额上缴炼铁乡财政所。
(5)针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不力”的问题。截止2020年7月1日,已在全村范围内建设27座垃圾焚烧池,覆盖15个村民小组,全面完成全村垃圾清运费收取工作并聘请了保洁员,下一步将督促各小组管理好保洁员,使用好垃圾清运费,定期不定期组织群众集中整治村庄环境卫生,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6)针对“‘四议两公开’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是将村集体土地承包、集体资产购置与处理、集体经济及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等村内重大事项纳入“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事项,规范了议事决策内容。二是加强领导,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监督村委会、村民小组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制度,“四议两公开”程序开展工作。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1)针对“以会议记录代替工程预算和工程款拨付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对实施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强化村组干部财经纪律意识,在下一步实施工程项目时做到按规定拨付工程款项,杜绝以会议记录代替工程预算和工程款拨付不规范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要求村监委要加强对实施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工程款拨付。
(2)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不全,存在无决算、无验收、同一工程有多份预算的情况”的问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明确下一步实施工程项目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同时要保存好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相关档案资料,做到有预算、决算、验收,相关档案资料务必齐全。
3.关于“‘三资’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村组集体资金管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清产核资管理工作,对村级固定资产、资金作了全面清查并造册登记,纳入管理。二是督促村监委认真履职,严格监管,每季度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分析全村各组集体资产、资金运转情况,密切监督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村组集体资产、资金安全,管理规范。
(2)针对“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上报乡政府,请求乡政府协助将“3·03、4·17”地震灾后重建已征收未使用的册脚搬迁点5.4145亩土地收归集体所有,盘活资产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3)针对“村委会固定资产登记不实不全”的问题。于6月10日对村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完成资产记账登记核销工作并报上级备案,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资产不流失。
(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村党总支于6月10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本村的该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以村组“三资”管理为重点,抓实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做到工作安排结合实际。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虚化弱化,责任书‘一签了之’”的问题。5月25日组织村“两委”及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有关要求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2份。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
(3)针对“廉政提醒谈话不深不实,次数少,没有形成常态化”的问题。一是结合村组工作实际于7月1日与村“两委”成员、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部分党员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做到谈话有针对性,能够起到提醒、警示作用。二是明确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每年不低于2次,并长期坚持,确保形成常态化。
(4)针对“‘三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公开”制度,按季将“党务、村务、财务”在“三公开”栏目进行公开。二是要求下属7个党支部、15个村民小组必须按季度将党务、村务情况报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公开。
2.关于“村监委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村监委班子整体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于5月25日组织村监委班子认真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1次,进一步提高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履职能力和素质,做到会监督、敢监督、能监督。
(2)针对“村监委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监督委员会的领导,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二是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端正态度,明确目标,认真制定下半年监督工作计划,要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强化职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愿意监督。
三、坚持标本兼治,切实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村党总支和党员领导干部以端正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开展自检自查,从严从实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将各方面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村“两委”班子成员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抓好所负责的工作,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逐条认真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具体责任人、整改重点,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
(二)分类推进实施,全面抓好整改。坚持近期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对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制定操作性强、见效快的整改措施,尽快分解落实,立即整改;对一些涉及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深入调查研究,拿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限期整改。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整改面上类似问题相结合,举一反三,查找纠正同类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同时以这次整改为契机,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研究治本之策,切实加以改进。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村党总支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推动翠屏村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7787238967;电子邮箱:565637601@qq.com。
中共炼铁乡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