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绕道社会组织或国有企业规避审批、摊派费用举办河豚节。2016年至2023年,扬中市未履行报批程序,以扬中市河豚协会或国有企业名义共举办7届河豚节,实际由政府主导,活动方案经市委、市政府会议研究确定,相关党政机关参与主办或协办,共支出费用8400余万元。其中以“社会团体会费”、“广告宣传费”等名义向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国有企业等摊派4200余万元,向民营企业、商业银行等单位及个人拉赞助740余万元,承办河豚节的国有企业垫资3400余万元。7届河豚节共举办6场文艺活动,费用主要为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资金。
2.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频繁开展节庆表彰活动,增加基层负担。2023年,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展节庆表彰活动达13场次,经费支出高,这些活动重形式讲排场,动辄要求全省系统参加,一半以上与业务工作无关,并且要求拍摄制作各类风采展示视频,基层员工反映强烈。2023年旺季营销表彰会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18周年活动,要求各州(市)办事处、先进行社、先进个人等拍摄各类视频并在活动中进行展示,为准备这些视频,员工被迫耗费大量休息时间。类似情况在其他活动中也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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