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在公益活动中设立点赞指标加重基层负担。2023年,齐齐哈尔市在参与“点赞中国城”公益活动期间,市委宣传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定期调度进度,通报点赞数量排名情况,并明确提出各地区参与率不得低于总人口10%的要求。各县(市、区)召开专题部署推动会,层层传导“压力”,有的县区要求“向主要领导汇报数据统计情况”,有的县区提出每个社区每天要完成500个点赞任务。有的学校和医院分别要求教师、学生、家长和医生、护士全员参与,班主任汇总全班“点赞”证书照片打包上传。这种摊派点赞任务的做法引发基层干部群众反感。
2.云南省文山州水务局、富宁县人民政府等单位在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库区非法网箱养殖问题整改工作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整改工作走形式、打折扣问题。2022年5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反馈百色水利枢纽富宁库区存在大量养殖网箱妨碍河道行洪问题。在问题整改中,文山州水务局作风漂浮,将上级的整改督办通知一转了之,未进行跟踪督促指导,且工作推诿扯皮,将应当由水务部门承担的“完成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工作转嫁安排州农业农村局指导富宁县完成。富宁县人民政府收到督办函后,层层转办,责任下推,分管领导以批示落实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过问、不研究、不推动、不知情。富宁县水务局收到督办函和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后,未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进行研究落实,以县河长办文件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手推诿给农科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落实。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选择性落实,仅组织动员群众对超出承载面积的网箱进行拆除,同时为完成问题整改销号,弄虚作假,违规打印12本《水域滩涂养殖证》加盖县人民政府公章后提供给县河长办上传销号。2023年3月,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再次指出相关问题。文山州水务局、富宁县人民政府、县水务局继续以文件和批示落实整改,对工作放任自流,未能按要求于2023年主汛期前完成库区主行洪道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对行洪安全造成影响。2023年10月,富宁县人民政府受到通报问责;文山州水务局局长、州河长办主任王宗斌,富宁县副县长卢建国分别受到通报问责,时任文山州水务局副局长、州河长办副主任刘燕,富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曦,富宁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思敏分别受到诫勉问责;富宁县水务局局长、县河长办主任陈东海受到记过处分,富宁县水务局副局长、县河长办副主任吴胜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富宁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胜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领导干部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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