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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洱源县委 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6号)

  • 洱源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 来源:中共洱源县委 洱源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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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加之近期云南周边的贵州、四川、西藏等地疫情仍在持续,省内、州内也先后在省外入滇人员中检出阳性病例,适逢国庆长假将至,人员流动、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剧。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州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国庆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倡导理性出行

1.非必需不出行。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避免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尽量减少跨州市特别是跨省区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备,提前了解目的地风险等级、疫情防控规定等,出行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倡导“就地过节”。国庆假期,在县内人员倡导在本地过节。在省外工作、生活、学习的人员尽量留在当地过节。

3.返乡提前报备。确需从省外入(返)县的,请提前3天通过电话及亲朋好友向单位、居住地村(社区)报备(游客向所预订酒店报备)。返回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疫情防控措施。返回时尽量使用私家车,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在服务区或其他公共场所停留的频次和时间,降低感染风险。

4.严格遵守出行要求。所有从州外入(返)县人员均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交通站场、入县关口的健康服务站进行“落地检”。入(返)县人员3天内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疫情发生地入(返)县人员须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自我健康监测等动态分级管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信息、逃避或拒不配合落实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二、加强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全面落实扫验“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行专人管理、“绿码”通行,确保往来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行动轨迹有效追踪。对进入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旅游购物店、酒吧、KTV、影剧院等涉旅场所的游客,须严格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的,涉旅场所应主动引导就近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方可进入。

三、减少人员聚集

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从严管控各类会议和活动,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会议和活动,由举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分级审批要求,并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提倡从简操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规范落实防控要求。

四、加强个人防护

尽量不组织、不参与聚会聚餐,减少大规模聚集性活动。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健康码”信息异常须主动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洱源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

2.洱源县便民核酸采样点信息

3.洱源县“落地核酸检测”服务点信息

洱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责任编辑:洱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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