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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一部分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及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无证经营。
3.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4.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5.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6.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7.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8.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全县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承办省、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负责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负责本系统内、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发布企业信息公示监督信息。
10.按规定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11.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牵头打击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行为。
12.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承担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制定和实施提高质量整体水平、标准化和计量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名牌战略,落实健全全县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奖励、质量分析报告等制度,组织开展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质量体系与产品质量的认证行为。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强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许可管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14.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5.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监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6.负责商标培育、发展及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保护。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7.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18.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管拍卖行为。
19.依法统一管理本地区计量和认证、认可工作,推动法定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和协调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和监督生产、经营领域内计量行为,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生产、经营领域内的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违法行为,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认证监督管理。
20.依法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行政审批事项:(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2)有限责任公司登记。(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登记。(4)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登记。(5)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6)非公司企业营业单位登记。(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8)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9)合伙企业登记。(10)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1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12)个体工商户登记。(13)企业集团登记。(14)户外广告登记。(15)计量器具检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口计量器具检定)。(16)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17)食品流通许可。(18)餐饮服务许可。(19)罂粟壳定点零售审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市场准入股。4.企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5.食品生产与经营监督管理股。6.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7.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8.市场规范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股、洱源县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9.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与质量监督管理股。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1.综合执法稽查大队。12.财务室。13.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股。14.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15.物价监督管理股。
设5个派出机构:在茈碧湖、三营、右所、凤羽、炼铁5个乡镇各设了1个市场监管综合联动执法片区分局,作为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将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续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关键点,优化营商环境;
2.以安全生产为着力点,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
3.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执法权威;
4.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工作;
5.精诚团结、砥砺奋进,全力以赴抓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暂定编13名,工勤编9名,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退休3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1.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1183.69万元增加了37.32万元,增加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截止2021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资收入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1.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1.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1.01万元(本级财力1115.01万元,专项收入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1183.69万元增加了37.32万元,增长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截止2021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资收入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1.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8.32万元,增长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截止2021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资收入相应增加;项目支出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万元,下降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单位出差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减少了工作经费,造成减量。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1.01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916.1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工伤、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38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监管工作性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0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0.8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01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组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2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27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37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奖金支出2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6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7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9.72万元(其中:基本支83.72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30201办公费支出1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30211差旅费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4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30228工会经费支出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支出5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7万元(其中:基本支9.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支出9.05万元(其中:基本支9.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2万元(其中:基本支0.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政府性基金事项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批复我部门基本支出1115.01万元,较上年增加38.32万元,增长3.5%。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截止2021年预算取数时点,全部门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晋档晋级,造成增量。(2)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20年调减。(3)在职人员增加1人,工资收入相应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批复我部门项目支出6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14%。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1)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缩减部分工作经费。(2)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减少了差旅费支出,造成减量。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万元,与上年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无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开展好“四大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完成上级交办的抽样任务;三是及时受理消费纠纷,开展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合同监管工作;四是及时开展专项检查;五是做好登记监管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六是及时完成培训任务,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七是做好禁磷禁白、洱海保护治理及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完成食品安全抽检及基本药物地方计划抽验任务数;
2.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及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处理申投诉;
3.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培训。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5.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9.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用车改革补贴等。
2.机关运行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2021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9.72万元,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1.63万元减少1.91万元,变化主要原因为: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基本民生支出,故一般公用经费较2020年调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总收入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的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本部门工作职能众多,工作任务繁重,主要有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关键点,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合法权益,维护执法权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工作;全力以赴抓好“七个专项行动”,着力抓好“进餐馆”、“管集市”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等。公用经费不足支付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开支。
三、项目实施单位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政策法规股。3.市场准入股。4.企业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5.食品生产与经营监督管理股。6.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7.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加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牌子)。8.市场规范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加挂网络市场监督管理股、洱源县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9.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与质量监督管理股。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1.综合执法稽查大队。12.财务室。13.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股。14.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15.物价监督管理股。
派出机构:设有5个市场监管分局,作为洱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派出机构。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21年安排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6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加强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日常监管,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抽样任务,完成当地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类专项行动。加强市场监管,提升疫情防控监督力度,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办公费支出2万元;差旅费支出3万元;培训费支出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食品安全抽检及基本药物地方计划抽验任务数;及时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及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处理申投诉并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培训。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的了解程度不断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
监督索引号532930012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