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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p99095900/2024-00249
  • 发文机关:洱源县财政局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1201000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保护洱源县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维护全县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履行刑事执法职能。

2.承担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侦查职责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侦查职责。

3.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的条令条例,确保政令畅通、警令畅通,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责任。

4.协助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负责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的依法治火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队伍管理,锻造公安新铁军。一是抓实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建强支部班子,增强组织功能。三是抓实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四是抓实警示教育,增强“免疫力”。五是抓实思想动态和风险隐患排查,全面了解和掌握队伍整体状况。六是聚焦警务实战,抓实战大练兵。

2.抓实“昆仑2023”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以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为牵引,统筹抓好环食药领域治安乱点大排查大整治、“药剑”2023联合行动、“平安护航·2023”专项行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等一系列专项工作,聚焦危害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精心组织开展摸底排查,持续加大违法犯罪线索搜寻力度,全面梳理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线索核查案件,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主动协同配合,创新联合检查执法,保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制售假药、劣药等突出犯罪,坚决遏制环食药领域突出犯罪高发势头。同时以推进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制为抓手,加大林警长、河警长巡林、巡河、巡湖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和基础信息台账,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

2023年共办理森林草原类刑事案件5起、食品类刑事案件6起、药品类刑事案件5起、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1起、生态环保类刑事案件4起,移送林草部门林业行政案件5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勤务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4666299.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66299.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04529.55元,下降14.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93671.95元,下降14.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857.6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涉及警衔晋升补发警衔工资及基本工资调标,2023年工资收入没有大的变动且年初退休一人,基本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减少,项目收入减少;三是2023年我单位没有其他收入,所以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4682713.52元。其中:基本支出4511408.02元,占总支出的96.34%;项目支出171305.50元,占总支出的3.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8744.35元,下降16.4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2015.45元,下降13.96%;项目支出减少186728.90元,下降52.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涉及警衔晋升补发警衔工资及基本工资调标,2023年工资收入支出没有大的变动且年初退休一人,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三是2023年我单位没有其他收入,所以其他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1408.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66465.68元,占基本支出的85.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4942.34元,占基本支出的14.30%。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3944.3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305.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17585.90元,主要用于环食药领域办案(业务)费支出;

2.2022年公安机关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45729.00元,主要用于环食药领域办案(业务)费支出;

3.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30736.60元,主要用于环食药领域办案(业务)费支出;

4.2022年公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60840.00元,主要用于环食药领域办案(业务)费支出;

5.上年结转森林防火项目经费7368.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业务支出;

6.上年结转工作经费9046.00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6299.5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5%。与上年相比减少935158.35元,下降16.69%,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涉及警衔晋升补发警衔工资及基本工资调标2023年工资收入支出没有大的变动且年初退休一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上级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77708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4%。主要用于单位民警工资支出、单位基本运转支出、差旅费报销、案件查办工作支出等。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680.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0804.80元,行政单位离退休建房安家费4300.00元,死亡抚恤遗属补助457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180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支出207705.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6800.1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96.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77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6960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0元,决算为69152.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35%,完成年初预算的7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0元,决算为4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5%,完成年初预算的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60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完成年初预算比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0元,决算为69152.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0元,决算为4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压缩公务开支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开支标准,切实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587.12元,下降2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9037.12元,下降2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0.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压缩公务开支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开支标准,切实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环食药领域案件查办、防火期巡逻等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永平县公安局移交食品类案件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及实物量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942.34元,比上年减少68677.98元,下降9.6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经费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二是2023年退休1人,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053.00元、水费3244.40元、电费7258.94元、邮电费104255.12元、差旅费23946.00元、维修(护)费4680.00元、公务接待费450.00元、劳务费145972.62元、工会经费49040.8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522.79元、其他交通费用18359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922.59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6066879.58元,其中,流动资产2385521.07元,固定资产3681358.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8533.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153.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208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208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公开15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洱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93001131201111